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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惊变(1 / 1)

惊变

自与王沅泽相识之后,庞初晖便不再女扮男装,每每出行皆着女儿衣衫,本就是烂漫年华,再加上裙钗轻摇、衣带纷飞,更是美若朝霞。这几月来,庞初晖常常与王沅泽同行,或赏湖赏柳,或观花踏青,或造访古刹名胜,或参与文士雅集,总是乘兴而来,尽兴而去,自在逍遥。

世人皆悄悄议论这二人疯疯癫癫、不守礼法,两人浑不在意,王沅泽本就不喜泥于规矩,庞初晖更是觉得庸人议论无需入耳,两人甚为相得,引为知己。庞初晖喜听王沅泽纵论百家文章,批评时弊,指点山河。王沅泽喜听庞初晖率直之言,又常有奇思妙论,出人意表。

如此下去,也不是不可以的。

然而旦夕祸福这四个字,却直接应在了王滂和庞初晖的身上。

那是盛夏的一日,时值正午,烈日炽白,街上行人少得可怜。就只王滂和庞初晖两个闲不住,闻听嘉树堂刊印了苏试先生的最新诗稿,便约了这一日同去嘉树堂一观。先到的是庞初晖;她看着离约定时间还早,便差侍女司墨去买冰碗来吃,自己闲闲地在嘉树堂檐下踱着,看似浑不在意。

“庞小姐!”她听到王滂含笑的声音,转过头来时,便看到眉眼飞扬的青年快步走过来。她也心情大好地问对方,“沅泽,你这是遇见了什么好事?快说来听听!”

王滂站定,冲着庞初晖一笑,笑的时候露出了一点点洁白的虎牙,“在下已通过铨选,朝廷不日便要正式起用在下。”

庞初晖喜道,“如此大好,恭喜恭喜!”忽又想到对方这一去便是三年也许甚至更多,又有点不舍似的,讪讪地只是问道,“沅泽,你将要被派到何处呢?”

“蒙官家赏识,”青年眼神发光,庞初晖觉得有一瞬间,自己从对方眼中看到了他的灵魂之火,“在下被钦点至东宫,任太子中允。”

太子中允这个职位,对于一个初入仕途的青年人来说,无疑极好;虽然无甚实权,但算是对他才学极高的褒奖了。更何况这又是极清贵的京官,王滂总是不必去地方上苦哈哈地做上多年了。庞初晖想通了这其中的关节,面露喜色,“沅泽,祝你大展宏图,最终澄清宇内!”

王滂却轻轻叹了口气,沉声道,“虽是如此……方今朝堂之上,朝臣但知因循祖宗之法,不思锐意进取,长此以往……”

“初晖不懂朝堂……但是,但是,”庞初晖走近他一步,眼眸直直盯着王滂,“也许正因为如此,才需要沅泽这样的人去改变……不是吗?”

“沅泽将来,也会走上高位,大概会成为公卿宰辅吧,就像令尊那样。到那个时候,沅泽,沅泽你还会像今日这样毕露锋芒,不恤人言吗?”

“还是,会的,一定会的,”王滂的声音微微打着颤,脸色却渐渐转霁,“庞小姐,你说得有理,是在下先时想岔了。别人怎样有什么打紧的?只要在下自己不忘初心,又有什么关系?倾沅泽一生,这局面一定会改变!”

庞初晖展颜一笑,“如此,就请沅泽勿要忘了今日所言!”

“自当如此。”王滂亦笑得畅朗,微微侧了侧头问庞初晖,“说起来,庞小姐,你那个一脸愁愁苦苦的小侍女今日没随你出来?”

“司墨吗?我差那妮子去买冰碗了。说起来确实,她怎么还没回来?”

“小姐,啊,还有王公子,”正在这时,司墨轻轻巧巧地出来了,平静的脸上仍然有点忧郁似的,“婢子买来了新鲜的冰碗,请慢用。”

天晓得她为什么要一脸愁愁苦苦啊!还不都是这个不开窍的小姐害的吗!呜呜呜呜呜,小姐为什么就不能像别家的小姐一样娴静温柔呢!城里有那么多人在传小姐和王公子的闲话,小姐自己也听见了可是她好像完全不当一回事儿啊这样下去她怎么嫁得出去除非嫁给王公子吧可是她躲在墙角看了半天冰碗都快化了这两个人也好像没有什么实际进展啊这样下去可怎么办……司墨的一张绣花手绢都快被绞碎了,整个人内心充满了如此这般的咆哮。

王滂微微一点头,“有劳司墨姑娘。”而庞初晖则恨铁不成钢地用一根春葱似的手指一点司墨的额头,“你这妮子!买个冰碗也这般磨蹭,若要让你办点要紧的事儿,怕是本小姐要等到地老天荒去了!”

司墨微仰着脸儿瞅着庞初晖,半晌认命似地轻叹了一口气,面无表情地开口,“是,小姐,婢子往后一定雷厉风行,风风火火。”

“噗……”庞初晖实在一口气忍不住,笑时呛住了喉咙,一边忍不住瞪了司墨一眼,“咳咳咳……就你话最多。”她本还想说点什么,但街那边喧喧嚷嚷的,倒把她的话茬截断了,“那边是怎么了?如此慌乱?”说着便要前去观看,被王滂一把拉住袍袖,对方微微皱起好看的眉头,“庞小姐,莫要轻举妄动。待在下前去看个究竟,再来和小姐分说。”

庞初晖的好奇心一旦被激发起来,哪是能被别人轻易说动的?当下不依,非要上前亲眼看看才肯罢休。王滂不肯,庞初晖只好一个人气鼓鼓地行至路中。然而这时——

不太远的地方传来一声马儿的悲鸣。

不必近看,也知道那必是匹神骏了,它四蹄有力,毛色发亮,却似受了什么惊吓,样子显得极为狂乱不安。那单骑前来的骑手,是个锦衣美服的贵族少年,骑术却不见得优秀,一边勉强骑着无法驾驭的骏马在正午的通衢大道上横冲直撞,一边只记得大声喊着“避让!避让!”

路上行人见他那样子,岂有不避让的?都纷纷避到路旁了。这里面唯独不包括一个庞初晖。她站在路中,直愣愣地瞪着那匹马还有它背上的骑手,脸上呈现出一种可怖的神情。

“小姐!”司墨急得大叫起来。她还记得庞初晖幼时缠着老爷非要学骑马,老爷拗不过她,便给她选了匹小马让她练习。结果……结果怎么样呢?庞初晖一个不慎,直接从马上摔了下去,身上伤了好几处不提,险些连性命也一并丢失了,将养了小半年才彻底恢复。自此,庞初晖顽劣归顽劣,却再也不提骑马这档子事了。如今看着小姐这样,莫不是再次勾起当年往事的记忆,受到了惊吓?

“小姐!”司墨急得掉下了眼泪,手脚却已冰冷下来,无法动弹,只能徒然呼唤着那在大路中央愣怔着的少女。

这时的庞初晖,也已惊恐到忘记了言语,也忘记了手脚该如何行动。躲避?她已经不记得这个词。她只是呆呆地看着那匹受了惊四处乱闯的马,看着那惊慌失措的骑手,似乎感到马儿的鼻孔喷出的热气就在自己脸颊旁边,眼前的世界都变成了黑白灰的三色。就这样了吗?到此为止了吗?

“庞初晖!”她似乎听到一道有点熟悉的男声,带着满溢的怒气。然后?自己似乎是被一只手强行拖离了刚才所在的地方。不知是什么的温热的液体,迸溅到她的脸上。

这是……?

庞初晖的眼前渐渐恢复了色彩时,她已经被吓得颤颤巍巍的司墨不顾仪态地一把抱住,“小姐!小姐!”

“我……没事。王公子呢?”庞初晖缓缓开口,每说出一个字,都好像费了极大的力气,“王公子……呢?”

司墨已是哽咽不能言了。

庞初晖转过头去,正看到已经倒在地上的王滂,对自己露出了一个有点歉意似的疼痛的微笑,嘴角还在不断渗出新鲜的血液,本来鲜丽的服色,也被一串马蹄印搅弄成了脏污凌乱的一摊。那失了冷静偏离正轨的骑手和马,也被掀翻在一旁,马儿犹嘶鸣不止,骑手已经倒在地上失了知觉。

“你……救了我?”一瞬便明白过来,对方是因为拉住自己却来不及自保而受了那一串惊马的踢踏,庞初晖俯下身去,惊得青白的双唇颤颤地蠕动着,声音细微,“明明长了副聪明面孔,怎地……肚肠竟这样笨?明明可以幸免的……明明可以……竟因了初晖……”

“……”对方显是想要说些什么,但是声音被疼痛扭曲得听不出本来的形状。直到终于听出那句“是沅泽自愿……并不怪庞小姐”的时候,她同样温热的眼泪才汩汩流出,滴在对方渐渐苍白下去的脸孔上。

直到枢密使府上来人将王滂急急抬到医馆去,庞初晖也只是呆呆的,像个小孩子一样,一直孤零零站在事发现场,直到来勘察事故的官差将她赶走,司墨将她半拖半拽地弄回府上。而三日后,本来是王滂该接受皇命就任太子中允的那一天,汴梁城上至官家下至走卒,都听到了一个噩耗:

年轻有为的新科进士王滂王沅泽,昨夜已不治身亡。

而他的父亲,枢密使王安磊,自此一夜,早朝时须发已是白了半副,官家怜他新丧了最看中的嗣子,亦感叹王滂乃是个难得的青年才俊,特特又放了七日假期,恩准王安磊在家治丧。

据说当日里纵马踏伤王滂的少年,是京中权贵邢国公的幺子,其时也不过十四五岁。邢国公夫妇中年得了这个儿子,未免宝爱逾度,反而失了管教,养得他一日骄纵似一日。当日这少年得了匹难得的神骏,便纵马在汴梁城内骑行,然此马野性又未全驯化下去,偏他骑术又不精,于是最后失了驾驭——便酿出这等祸事。

京中百姓,虽觉得王滂平日里不遵礼法,太过随性甚至狂狷,然而也都觉得这等才子早夭,实在大大地可惜。听闻王滂丧事第一日,那酿成大祸的少年便被老父邢国公押到灵堂前负荆请罪,也都叫了一声解气。

亦是王滂举丧的第一日黄昏,宾客已经渐渐散去的时候,一顶青色小轿款款抬到枢密使府前,停下。

从小轿中走下来的,是位头顶帷帽,素衣青裙的女客。她沉默飘忽若影,只在枢密使府上的管家要求她通传姓名时,用微不可闻的声音说了几个字,“庞府,庞二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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