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青姝努力回想剧情,书里介绍了,女主田宓上辈子被闺蜜坑嫁给了一个渣男,不到40岁就被家暴打死,死后重生回了二十年前才下乡的时候。
面对毒闺蜜的虚情假意,田宓重生归来各种打脸,还把她和渣男凑成了一对,然后又结识了真命天子季宴礼,甜妹融化大冰山,开启了酿酿酱酱的甜宠生活。
当然作为女主,田宓还有一个灵泉空间,寄生于家传玉佩中,可惜上辈子被毒闺蜜骗了去,女主重生归来之后第一时间就将玉佩抢了回来,滴血认主。
玉佩空间可以种植,灵泉还能美容养颜,田宓靠着空间混迹黑市吃香的喝辣的,改革开放后更是开起了护肤品公司,一跃成为身家数十亿的女富豪。
至于女主的毒闺蜜,沈青姝看向一旁长相普通拉着她小声说话的女孩,眼神有些微妙。
所以现在情况就是女主还没重生,毒闺蜜也还在蹦跶,剧情还没开始。
孙胜男注意到她的视线,眨了眨眼,“你好,我是宓宓的闺蜜宋心柔。”
要不是沈青姝知道剧情,差点被她虚假的模样给骗了过去,谁能想到这个看起来不起眼的女孩在原文上辈子里把女主坑得那么惨,果然人不可貌相。
沈青姝抖了抖胳膊,简单点了个头,没有跟她交谈的意思。
孙胜男看了她一眼,眼神从她漂亮的脸上掠过,随后不着痕迹的移开。
办理完交接手续,沈爱国也不再耽搁,让人开着拖拉机哒哒哒的往回走,趁着现在中午,得赶紧把新来的知青给安排好。
沈青姝有幸体验了一把这个年代的敞篷车,伴随着阵阵灰尘和轰隆隆的黑烟,连忙从包里翻出一块布套在头上。
田宓看她的装扮,有模有样地学了起来。
孙胜男扯了扯田宓的袖子,田宓这才恍然大悟,递给她一块粗布,“胜男快裹上。”
一行人,各个都阿拉伯妇女打扮,罩着面巾,只露一双眼睛在外面。
“爱国叔,咱这得多久才能到啊——”拖拉机噪音大,沈青姝扯着嗓子问道。
“拖拉机也就小半个小时,拉稳了。”沈爱国中气十足地大喊。
沈青姝心算了一下,要是单靠11路公交,大概得需要一个多小时,这还是大队离公社比较近,其他大队估摸着得两个小时了。
果然选择很重要。
沈青姝他们到得时候正是下午上工的时候,拖拉机停在了大队部门口,前面就是一片麦场,地够宽敞,在这儿做活儿的人还挺多。
一路过来,沈青姝的第一印象就是穷,即便是她有所准备,但看着这些土坯房还是超乎了她的想象,有的墙壁甚至已经出现了裂缝。
社员们看着他们这群普遍颜值很高的知青,脸色也不太好,在他们的认知里这长的好的,多半都不咋顶用。
有大娘拉着沈爱国走到一旁小声嘀咕起来:“爱国啊,你咋都不挑挑,咱是要能干活的,你弄些光长得好看的不顶用啊,一年到头还要分大伙儿的口粮。”
她这话说得埋汰,字里行间都表示了对这群知青的不满。
很不巧,在场的五个人耳朵都比较灵,听了个清清楚楚,想反驳吧,还拿不出手,比起庄稼汉来,他们确实各个都是菜鸡。
一时间真就是安静如鸡。
至于不在好看范畴的孙胜男,此时心情有些诡异。
“婶儿啊,你可把我冤枉惨了,我这还没挑?你是没看见剩下的那些病病殃殃,风一吹都能刮跑的知青,好歹我带回来的看起来健康。”沈爱国直呼委屈,他在大队里年纪不算大,才三十出头,像问话的婶儿都是看着他长大的。
大娘瘪瘪嘴,看他们的眼神别提多嫌弃了,唯一给好脸的还是吴庸。
作为全场瞩目的吴庸尴尬地摸摸脑袋,其实他没自个儿兄弟厉害,别看这人看起来不显山露水的,揍起人来贼猛。
“好了婶儿,你们忙着吧,我先领他们去知青点。”沈爱国摇摇手,示意这群爱八卦的大婶子小媳妇儿赶紧散了。
随后领着人往另一边走去。
等他们走出几步,身后又传来小声议论的声音。
“我看啊,这群人也就那个长得黑点儿小伙子能有点用,另外白白净净的那个,啧啧啧……”
“要我说啊,那俩女娃长得都还挺俊俏。”
“长得俊能当饭吃啊?要不你领个回家给你当儿媳妇儿?”说话的人调侃道,然后就被塞了一嘴。
大队就那么点儿大,没多少功夫队里就传遍了——新来的五个知青,四个都长得贼俊。
本来不怎么稀罕的社员,这下都过来凑了个热闹。
“去去去,该干嘛干嘛去,还不上工想扣工分?”沈爱国是一边笑骂,一边赶人,把人带到了知青院。
“李建民。”沈爱国朝院里招呼道,“你赶紧出来安排一下,来了五个新同志。”
“你们几个娃,今天抓紧收拾,明天记得上工。”他还有其他的事儿,把人送到就转身离开了。
李建民领着人进去,知青院就一间土坯房,正中间是一个堂屋摆着一张旧木桌,后面是烧炕的地方,东西两侧分别住着男女知青,各有一间耳房用来洗澡,屋外面搭着一个简易的厨房,旁边摆着干柴。
“男同志住这边。”李建民开了锁,带着吴庸俩人进屋,转身又领着三个女同志去了西边。
“你们收拾,我先跟你们说说知青点的情况,现在咱们一共有12个知青,再加上你们就是17个,其中有四个老知青已经结婚了,不住在知青院里,剩下的那8个,五男三女。”李建民做了一个粗略的介绍。
孙胜男有些嫌弃地看了眼脚下,土坯房里地上虽然已经蹲得夯实没什么灰尘,但避免不了坑坑洼洼,鞋底子穿的薄,甚至有些膈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