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宅书屋 > 玄幻魔法 > 呜!娇娇小知青被撩到腿软还揣崽 > 第6章 他的目光只聚焦在她一人身上

第6章 他的目光只聚焦在她一人身上(1 / 1)

顾城南惊讶地看着她。

目光清正,倔强坦荡。

这个新婚妻子跟传闻中的似乎很不一样。

温娇娇见他堵在门口当门神,推了下他的腰身,匆匆跑去洗漱。

昨天她没去上工,村里就传出污污的流言。

今天,她就是爬也要爬去上工。

被她推了一下的顾城南僵在原地。

虽然只是一下。

但那双柔软无骨的小手,还是让他的心荡了一下。

温娇娇匆忙收拾完,带着斗笠,顾城南拎着水壶。

两人一起出门上门。

温娇娇看着原生态的村庄,吃着顾城南煮的鸡蛋,心中忍不住感慨。

自从穿书后,每天醒来就像奥特曼一样,接受新的打击。

新婚夫妻并肩走在乡村土路上,一名少女迎面走来。

她穿着蓝底的确良衬衣,衬衣两领角各绣了一朵小白花。

给她增添了两分色彩。

头发梳成了一个蓬松的丸子头。

娇俏可爱。

温娇娇觉得眼熟,忍不住多瞧两眼。

“娇娇,你今天终于要去上工了?”少女惊讶出声。

温娇娇咬了口便宜老公煮的鸡蛋,眼睛微微眯了起来。

这少女不说跟她以前一个同事长得很像,简直一模一样。

连性格都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她的那名同事叫林夏,跟林初夏只差了一个字。

是朵茶言茶语的小白花,跟温娇娇不对付。

两人在职场上争得你死我活,最后是温娇娇胜出。

林夏屈居她下,一度不甘心。

温娇娇现在严重怀疑这本书的原作者就是林夏。

想到原主做尽的蠢事,温娇娇真的被恶心到了。

“初夏,等等我。”

长相普通黝黑的陈画,拿着黑摸摸追了上来。

看着吃着白鸡蛋的温娇娇,嫉妒地瞪了她一眼。

这年代鸡蛋可精贵得很。

老天真是不公,不仅给了温娇娇好相貌,还给了她一个好家世,现在又找了一个好老公。

温娇娇被瞪得莫名其妙。

顾城南怕娇媳妇吃不惯粗粮馍馍,这鸡蛋是特意给她煮的。

这话要叫陈画知道,不得气歪了嘴。

陈画是林初夏的跟班,处处帮着林初夏怼原主。

平时却没少吃原主的东西,是个彻头彻尾的白眼狼。

不知道是不是温娇娇的错觉。

总觉得林初夏的目光一直追随着顾城南

“娇娇,你怎么不说话?我们一起去上工吧?”

林初夏伸手要挽温娇娇的手臂。

这个林初夏简直就是林夏的翻版,温娇娇对她没有丝毫好感。

见她靠近,只觉得恶心,猛然抬手挡在身前,拒绝她的碰触。

然而,林初夏身子却往后晃悠着踉跄了两下,猝然倒在了地上。

尘土扬起!

“啊……好痛!”

“温娇娇,你太过分了!”

陈画大步朝温娇娇冲撞过来。

就在她将撞上温娇娇之前,一只大掌搂住温娇娇的腰身。

抱着温娇娇转换了位置。

陈画冲得太猛,没刹住脚步,踉跄着往前冲了两步。

吃了两口灰,才稳住身形。

“温娇娇,你这个贱人!”陈画大怒。

温娇娇冷声道:“认个二郎神当主人,你还真当自己是二哈。”

这明摆着骂陈画是狗。

陈画气得发疯,想故伎重演。

但随即一道冰冷的目光打在她身上,惊得她后背冒起一层冷汗。

她转头,对上顾城南那双冰冷无度的寒目,吓得打了个寒颤。

刹那间退缩。

林初夏将顾城南的眼神尽收眼底,眸中闪过一抹惊讶。

身材高大的男人,紧紧将温娇娇搂在怀里,将温娇娇衬托得娇俏可人。

不是说顾城南对温娇娇十分厌恶,连碰她一下都觉得恶心?

之所以答应娶她,是为了安父母的心?

林初夏看着眼前搂抱在一起的两人,总觉得哪里不对。

难道因为她重生回来,改变了既定轨迹?

她眸子微垂,掩下眸中阴霾。

“好痛啊……娇娇,咱们都是同一个地方来的知青,本该互帮互助,我只是想跟你亲近,你为什么要推我?”

林初夏脸色苍白,声音娇柔,眸中泪光点点。

她这话是对温娇娇说,却楚楚可怜看向顾城南。

温娇娇眸子一沉,挣脱了顾城南的怀抱,转头去看他。

只见他对林初夏的娇柔可怜,面上没有丝毫波动,仿佛眼里根本没有这个人。

他低头对上温娇娇幽沉的目光,眉头一蹙,“伤着了?”

经过昨晚,顾城南深知新婚妻子是个泥塑的娇气包。

稍微磕碰一下,都能留下一道触目惊心的伤口。

他的目光只聚焦在温娇娇一个人身上,仿佛其他人都是空气。

温娇娇对他的反应非常满意,主动将手塞进他手心里,“没有,快走吧,再晚,你上班就要迟到了。”

小手塞进手心里。

顾城南就像握住一团软绵绵的棉花。

柔软无骨,无端烫人。

那股烫意从手心,传至耳后根。

他的耳根子一点点爬上粉红。

林初夏眉眼抛给瞎子看,又见温娇娇当着她的面调情,气得咬牙。

见他们转身就要走。

她突然高声喊:“娇娇,我来找你,就是为了告诉你,向知青今天在哪上工。”

这话一落,果然见他们停下了脚步,转头看了过来。

林初夏的目光落在顾城南身上。

她前世只觉得这人是块冷冰冰的木头。

那双黑黢黢的眼神看人时,叫人无端害怕。

因此,还真没关注过他的长相。

这会正面一瞧,她眸中闪过一抹惊艳。

白衬衫绿军裤,很简单的搭配。

却因他身材高大,肌肉内敛,硬生生将普通的衣服穿出了模特的高级感。

那张脸更是无可挑剔的好看。

林初夏一时间看呆了。

她心跳漏跳了半拍。

顾城南长这么好看的吗?

这人不仅长得好看,将来更是身居高位,权势滔天。

未来成就甩了向玉成十八条街。

向玉成整天只会钻在实验室里,搞他的破研究。

有时候忙起来,十天半月不回家是常有的事情。

林初夏出身普通,陡然嫁入书香世家,上要忍受婆母的挑剔,下要照顾孩子。

偏偏她又自诩新时代女性,不甘心在家相夫教子,创业也频频遇到困难。

娘家没能力,婆家冷嘲热讽。

就在她最无助时,遇到了顾城南。

她借着温娇娇的香火情,让顾城南帮了她一个小忙。

后来更是扯着顾城南的旗号,狐假虎威,才赚到了点钱。

但也是疲惫不堪。

所以上辈子林初夏表面看着风光,却没过过几天舒心日子。

她上辈子年轻不懂事,满眼只有俊秀白皙的向玉成。

反而将顾城南这个大佬,推给了温娇娇那个蠢货。

好在老天眷顾,重来一世。

她不再是那个只知道风花雪月的傻姑娘。

就是可惜重生的节点不对。

她重生回来时,顾城南跟温娇娇已经结婚了。

但林初夏不在意,反正温娇娇是个早死的人。

她要趁着这段时间在顾城南面前刷好感。

有温娇娇这个不断作死的蠢货做陪衬,才能衬托出她的温柔娴善。

到时温娇娇一死,她立马就能无缝衔接。

这世她要当未来首长夫人。

她就是命定的天女。

顾城南才是她的锦绣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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