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只是如火球术魔杖这样的大路货色,造成的杀伤也是相当惊人的。
由此衍生出的推断,有两条。
,按照一般的规矩,总要有点特殊的标示。
不过眼前这个人,似乎什么也没有,随随便便的姿态,甚至仿佛跟‘游荡者’完全没有关系。
然而,兜帽下的目光瞬间已经变得无比锐利,全身的没一根肌肉都不敢有丝毫的放松,周围一片寂静,他却仿佛听到自己的心脏正在‘砰’‘砰’地急促跳动。
作为一个阴影中的过客,他对于很多东西,都有着自己特殊的评价标准——尤其是对于人,这种他必然要狩猎的‘猎物’,也可能随时变成‘捕猎者’的存在。
什么“气魄”、“定力”或者“满手血腥的可怕杀气”,其实都是胡八道的。不管是智慧或者愚蠢,沉静或者激动,又或者杀过多少的人,都不是决定一个人是否是猎人,或者猎物的本质;
甚至掌握了力量的多少,都不是——那些自诩力量高超的施法者其实并不比一个农夫难杀多少,他们引以为傲的力量一旦出了问题,他们的反应甚至可以更加愚蠢。
但是眼前这个人,很可怕,
即使他手中没有刀刃,身上没有武器,但是杀手的直觉却在瞬间告诉他,就算用手指头,这个家伙也能把他捏死,如同碾死蚂蚁一样轻松。
“猎犬啊……真是令人怀念呢。”爱德华轻轻弯了弯嘴角。
‘猎犬’是佣兵之间的略称,用来形容所谓的受雇于贵族们的密探杀手等等,就像是‘穴熊’用来形容探险家,‘沟鼠’用来表示情报贩子……但自从离开了白杨镇,爱德华已经很久没有听到这个称呼了。
“嗯,既然各位是‘猎犬’,那么想必是不会让人知道你们究竟被委托了什么事情。”他:“不过,我想知道。”
猎犬的通用规条,自然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如果失败,那么就是性命一条,除非被活捉之后熬刑不过,又无法自尽,才不定能吐露出来。而这个人既然这么,自然就是有着十足的信心,可以把眼前的四个人击败然后活捉再拷问。
这自大得是不是有些可笑?
四个杀手显然笑不出来。
瞬间,他们已经各自开始移动,从四个方向上包围住那个胆敢以一对四的猖狂家伙。他们之间显然已经搭档了许久,配合起来也颇为衣无缝。
声音沙哑的领导者自然是最先攻击的一个,他扬手抛出了一把细纱,只是在月色下,那沙子仍旧闪动着碧绿的光泽,一股刺激味道直冲鼻端!挥洒开来,几乎挡住了所有的前路,而而借助这个掩护,一个矮的家伙已经从袍袖里抽出了一柄极长的刀,一刀横扫千军裂空而至!r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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