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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四年(1 / 1)

四年

春去秋来,反反复复,朝廷局势瞬息万变,而世民却一无所知,在大周皇帝英明政策下过着富饶的生活,当真如神仙般快活。

而这眨眼间便是四年过去了,四年间发生了太多事,大周与齐国的战事一直持续,双方势均力敌,堪堪打成平手,大周不打算退兵,齐国自然不肯投降,处在距离战争较远的地方的百姓什么也不知道,可边境的百姓们却身处水深火热之中,家破人亡,分散逃命。

佘州城在帝都附近,算是繁华地带,叶蓁带着铃兰在这里一住,竟然四年已过。

叶灵给她的银票一直不曾动过,风头一旦过去便住在了牡丹的院子里,平日里经常去玫香楼,没事做可以帮她们的忙,而叶蓁歌舞琴乐无一不精通,寻常若是有人不方便了,她可以代替上场,只是必须得带着面纱,怕有人认出来。

赵千寻原本是舞师,自从叶蓁将绣着一般的蔷薇的帕子给他之后便心灰意冷,倒腾倒腾开起了一家酒楼,规模不大,四年来也积攒了不少钱,出去人人都客气地叫一声赵爷。

而铃兰如今也已经十二岁,摇身一变更加清纯可爱了,叶蓁从前很少让她去玫香楼,只让她在家里读书练字,铃兰很聪明,小小年纪写得一手好字,记性又好,在叶蓁的教导下聪明伶俐,比起叶蓁有过之而无不及,长大后也管不住她了,好在铃兰别人的话都不听,却唯独唯她是从。

牡丹每次看着叶蓁教铃兰认字读书,就会很不屑地翻白眼,“女子读那么多书干什么?像你一样整日被人欺负吗?”

叶蓁一听这话,脸色便微微有些尴尬,铃兰虽然也很喜欢牡丹,但是绝不允许别人说叶蓁的不是,当下道:“牡丹姐姐识得几个字?前些日子天香阁的姑娘写信讽刺你还不知道呢!”

牡丹秀眉微蹙,甩了甩帕子,嗔道:“你个丫头片子真是没良心,帮着外人来欺辱我!”

铃兰捂着嘴嘿嘿笑了笑,“牡丹姐姐,你心思淳朴,但美貌过人,少读点书又怎样?”

牡丹登时一听还不觉有什么,渐渐只觉得有点不对劲,当下就要揪住铃兰的耳朵,怒道:“你敢说我是绣花枕头草包一个!”

“我可没这么说。”铃兰吓了一跳急忙躲到叶蓁身后,牡丹一看急了,指着叶蓁道:“你看看,读书有什么用,就会耍嘴皮子。”

铃兰从叶蓁身后伸出了一个小脑袋,样子实在灵动可爱,“牡丹姐姐貌美如牡丹花,我长相普通,只能靠读书来装饰自己,但像我姐姐这样的……”铃兰歪着头打量着叶蓁眉目清秀,想了想,说道,“姐姐是,貌若西子胜三分,才比易安更几筹。”

牡丹撇撇嘴没说话,叶蓁回头将手放在她头发上,朝她淡淡一笑,“读书不是为了与他人做口舌之争,口头上让她三分又何妨?我让你读圣贤书,是让你修身养性,尊礼守教,出去后不要再像方才那样,失了礼数。”

铃兰只对别人事事要还嘴,对叶蓁却是毕恭毕敬,乖乖低头称是。

叶蓁又道:“牡丹姐姐是长辈,你怎能对她无礼,快向她请罪。”

铃兰瞪大了眼睛,看到叶蓁长眉微皱,似有不满,这才心不甘情不愿地走到牡丹面前,“对不起,牡丹姐姐。”

牡丹叹了一口气,挥了挥帕子,一股脂粉香味便传开来,“算了算了,铃兰大姑娘的这声道歉我可承受不起。”

说完转身便上了楼进了房间,铃兰背对着她在叶蓁看不到的地方朝着牡丹吐了吐舌头,回头看到叶蓁穿着一身淡紫色长衫,乌黑的长发上不加任何饰品修饰,眉目如画,清淡如一副完美的山水画,她正看着她淡淡地笑,“铃兰,去取我的琴来。”

叶蓁最拿手的就是古琴了,平常的曲调在她手中便平添了几丝惆怅之感,好多年不碰琴,原本是该生疏了一些,然而丰富的阅历让她的琴艺不再那样生涩,每每弹奏内心总是流露出真实的感情,而她自己并不曾感觉到。

铃兰听话地上楼去取琴,俩人又在房间里对坐了一下午。

到了晚上时叶蓁才去了玫香楼,牡丹年逾三十,在玫香楼已经是算年纪大的了,长江后浪推前浪,玫香楼最近来的新姑娘姿色都比较之从前大大提升,牡丹本已十分貌美,而这些女子比她们有过之而无不及,然而姿色虽难得,却没什么内涵,除了会使手段魅惑男人,没什么其他长处。

但秦楼楚馆岂可没有歌舞?牡丹因为最近的老顾客都被抢走了,心情不好,再者大伙儿看她已经审美疲劳了,她就更加不愿意上台。

而教导她们的重任便落在了叶蓁头上,叶蓁脾性好,学识广,会的东西也很多,姑娘们学的很认真,但不是从小就学,又仗着自己貌美,学的并不十分认真。

叶蓁蒙上了面纱,行走在热闹的道路上,两旁张灯结彩,繁华似锦。

街道上人有些多,吆喝声不绝于耳,苍穹中星辰拱月,夜色凝霜,这一切看来都如此美好,如此自由。

叶蓁一身淡粉色衣裳,上半部分头发挽成一个发髻,下半部分长发便这样披散,长发一直坠到大腿处,看着仿佛才十五六岁,而她平淡沉稳的眼眸却又显得十分沉稳睿智,仿佛看过了世间沧桑一般,与她的外貌着实不太相符合。

她其实已经有二十五岁了,也已经嫁做人妇,却不做妇人打扮,而这样看起来并不显得她扮嫩,反而更加显得她沉稳大度。

叶蓁忽然回头,看到身后一片行人熙熙攘攘,复又转身继续走,走到一个巷口便一个转身躲起来,不过一会儿看到一个小小的身影走到她方才站着的位置,果然是铃兰跟着来了。

她走到铃兰身后,幽幽声音传来,“这条路你跟了我四年了,为何总是记不住?”

铃兰听到她的声音吓了一跳,回过头来缩着脖子看着她,支支吾吾道:“我……我也不知道,好像一直就记不住路。”

叶蓁叹了口气,摸了摸她的头发,“跟我走吧,去了那里,不许给我惹麻烦。”

铃兰听完甜甜一笑,“嗯,绝对不会给姐姐惹麻烦的!”

叶蓁牵着她的手走在街灯夜色中,琢磨道:“你这记不住路的坏毛病得改一改,这样下去可不是办法。”

这些年来叶蓁只明白了一个道理,什么事都要靠自己,即便是富家千金,倘若有一天家族落败,无人再来服侍,又有谁还会记得你曾经是个大小姐?有谁会来给你引路,带你去你所想要去的地方?

铃兰烦恼地撅起嘴,“郎中不是也看了说没用吗?喝了这么多药都不见效,我可不想再喝药了。”

叶蓁轻轻一笑,“一条路,走得次数多了,不用刻意记,光凭感觉也是能走到的,你这样聪明,定是没有把这事儿放在心上。”

铃兰一听就不服了,瞪大眼睛道:“天地良心,这条路我很用心地记过的。”

叶蓁歪着头,似笑非笑道:“是吗?你看看,前面左拐处的路口有一家日丰酒楼,看到那个酒楼,你就该知道往左边的岔路走,再往前走有三条分岔路,该怎么记?”

铃兰跑过去一看,“啊我知道了,前方有一家跌打馆,我记住跌打馆就可以了!”

叶蓁笑着走上前,“是啊,你记不住路,记这些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铃兰同样甜甜一笑,忽然双手抱住叶蓁的腰身,将头靠在她身上,崇拜地说道:“姐姐,你对铃兰真好,我是个孤儿,没有父亲没有母亲没有亲人,什么都没有,还是个濒死之人,多亏了姐姐,你不但救了我,还教会我这么多,我不知道怎么报答你才好。”

叶蓁拍拍她的后背,道:“傻姑娘,姐姐不需要你报答,只要你一生平平安安快快乐乐就好了。”

铃兰抬头,亮晶晶的眸子睁得很大看着叶蓁,抿嘴笑了笑。

到了玫香楼的时候,叶蓁牵着铃兰的手往里面走去,忽然从人群中冲出来一个小伙子,一把抓住铃兰的手,往她怀里塞了个东西,一溜烟儿地就跑没了。

铃兰吓了一跳,还以为那是什么虫子之类的,直接扔在了地上,叶蓁低头看去,是一封信,弯腰捡起。

“这是给你的,拆开看看。”叶蓁将信送到她手里。

铃兰一看,信上果然写着“叶铃兰亲启。”

于是三两下把信封扯开,拿着信读到:“宿夕不梳头,丝发披两肩。婉转郎膝上,何处不可怜。”

刚一念完,铃兰脸就绿了,握着信纸的手发颤,唇齿间挤出几个字,“这厮,太过分了……”

叶蓁听到这话,也觉不妥,脸上发烫,神色有些不自然,不自在地说道:“算了,你又没看到他的模样。”

“没看到他的模样也大概知道是谁了,这般羞辱我,一定不能放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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