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爱,何必分手?
读完信,安玫的心里隐隐有和上次不一样的感受,于是,她将信又重新读了一遍。
再读一遍,安玫发现这是一封饱含深情的信,虽然每一句话看似平淡,大多是嘱咐收信人要照顾好自己,保重好自己的话,但字里行间,有担心和牵挂。
一个变了心,找各种借口要分手的人,还牵挂和担心收信人干嘛?
主要的,既然要分手,又何必花那么多心思和脑力,回忆他和收信人在一起时的点点滴滴。
和女孩在一起时的每一个细节,女孩的每一个小动作,每一句话,那个叫丰澍的男孩都记得清清楚楚,甚至还记得日期和发生的地点。
即使是一个记忆力超强的人,也不会特意花脑力去记于他来说不重要的东西吧,而男孩却将他和那个安玫在一起的每个细节都记得如此分明,只能说明男孩和女孩在一起的点滴,于男孩来说,是很重要的东西。
既然如此,男孩为什么还要和女孩分手呢?男孩说出来的分手理由含含糊糊。
并且,从信的内容判断,这不是第一封分手信,之前男孩肯定还写过一封更加决绝的分手信,然后又追加了这封信。
如此,既然追加的这封信,目的依然是为了分手,足见男孩分手的决心,那么——这封信不应该写得更决绝一些的吗?怎么反倒写得如此委婉、含蓄,而且,还字字含情,句句有意,对女孩有诸多放心不下……
放心不下就不要放手啊?为什么还要分手呢?安玫想不通。
她怅然若失地放下信,继续铺床铺。
铺好床铺后,她叠好信,将信塞进信封里,和名片一起又重新放回枕头底下。
不知道为什么,在折叠那封信,并将它装进信封的时候,安玫居然很小心谨慎,似乎怕弄坏了它。
一封分手信而已,她却再也没有将它扔掉的想法。
此后,睡觉前安玫经常会从枕头底下拿出那封信,看一下,不是看信的内容的,而是盯着信封看一会儿,信的内容她几乎可以背下来。
男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呢?使得他在对女孩放不下,仍情义深种的情况下决然而然地要与女孩分手呢?
后来,安玫时常想起这封信,猜测着男孩分手的原因,各种原因在她脑海里挥之不去,越来越勾起她的好奇心,有时候,她甚至有种冲动,想写信问问男孩,到底什么心思啊?是爱女孩,还是不爱?
如果爱,何必分手。
如果不爱,又何必写得这样深情款款,难道他不知道决定了分手,还写得这样深情款款,不是容易误了她吗?
可是——
决绝就不误吗?
在爱情的世界里,一眼误终生的故事还少吗?何止,止于于深情,或者决绝!
安玫想到了乔一铭。
乔一铭是真的一点都没有爱过她,连误她的想法都没有,分手分得那么绝,一句话都没有,分手几年,了无音讯,毫无联系。
他是决绝了,可是——他就没有误了她吗?
……
四月底的某一天,下班前,早回到家里的依依打电话安玫说:“浴室里的洗发水和沐浴露都用完了,你下班时,买回来。”
公司对面就是易初莲花,下班后,安玫直奔超市。
因为购物目的明确,安玫直奔日用品区。
超市的货架区好像被调整了一下,当安玫走到以前摆放日用品区的地方,却发现变成了儿童玩具区。
她又重新去寻找日用品区,眼睛一边向超市四周搜索,一边不紧不慢地朝前走。
安玫是慢性子人,对任何事情的反应都慢半拍,不能一心二用,眼睛看着四周的货架,就没能注意到前面的路,一不小心碰到一位穿着长裙的女士身上去了。
女士为了避开她,又碰到一位推着购物车的男子身上去了,于是,女士便被夹在货架和男士的购物车之间。
“砰——”货架摇晃,噼噼砰砰地声音彼此起伏的响起。
“嘶——”一声撕裂的声音,女士的裙摆被货架的铁皮角撕开了一个大口子。
“哎呀!这人怎么回事啊?”一声尖利的女声传来。
顿时众多的目光看向超市某一角落的地方
胳膊肘上剧烈的疼痛感传来,安玫才意识到自己撞到人了。
转角的铁皮划了一下她的胳膊,她低头检查自己的胳膊。
女士提着裙摆对她叫嚷着,“我的裙子被撕破了,你还只管看你的手?”
额,什么逻辑?难道她的手……没有她的裙子重要吗?
安玫不知道事情是怎么发生的,愣愣地站在原地,不知道说什么,眼睛茫然地望着着女士,只见女士将撕破的裙摆,摆在她面前,“我的裙子被你划破了。”
女士只看着安玫,推着购物车的男子朝她们看了一眼后,置身事外地推着车走了。
彼时,很多人停下来看着安玫,女士看安玫的眼神有些咄咄逼人。
额,是吗?她划破了别人的裙子?
安玫这才反应过来,“……对……对不起……”
“光对不起有什么用,这是我刚买的新裙子,今年的新款,第一次穿。”女士高声叫嚷着,话里的意思说得很明白。
仲春都还没有过去,全场没有一个女的穿裙子,就这个女士这么早穿着裙子,还是薄薄的纱裙,不然何至于和别人撞一下,就划破别人的衣服。
安玫只有自认倒霉。
“那你说怎么办?”
安玫就是这样一个人,心里老是想着,遇到事情要在别人面前怎么狠怎么狠,一旦真正遇上事情,却笨拙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比如说,在和乔一铭分手的这件事上,很多人说她该报复一下乔一铭,可是她却连一句责备的话都说不出来。
想来很好笑,以前乔一铭经常嘲笑她笨,说:“总有一天你会笨死的。”
那时候他们刚认识,乔一铭说他从来没有见过像她这样笨拙的人,居然还考上了和他同一所的名牌大学,简直是挑战这个学校其他同学的智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