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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书友的第一次暴动(1 / 1)

书友的第一次暴动

中国的士大夫讲究修身齐家平天下,这个齐家的家,不是三口人的小家庭,而是指的整个家族。

对于陈青山、陈永骏来说,如果陈曦能够有这方面的志向,愿意把陈家继续传承下去,那无疑是极好的。

毕竟,他们也不希望几十年后,陈家好不容易打下的一切,却完全便宜了上门女婿——这上门女婿心地正直还好,可万一……

现在陈曦愿意站出来,哪怕只是想弄一个出版社,但这也是很好的开始,不是么?

马华再好,可在陈青山、陈永骏心中,又哪里能比得上自家的宝贝孙女、宝贝女儿?

所以,在陈曦说出这么一番话之后,两人立刻就行动了起来。

陈曦不是要筹备出版社么,干脆一步到位,弄成那种最高资质、也就是国家级的大型出版集团。

这种出版集团各类图书都有权利出版,避免以后规模扩大,再去补办各种手续的麻烦。

另外,陈青云老爷子甚至还亲自出马,招揽来不少他曾经的得力部下,给自己的孙女帮忙、诸位。

就这样,才退下来的内阁首辅大臣陈青山,加上陈永骏这个申城的副市长大人,父子俩一起发力,也就十来天时间,岚曦出版集团就在申城诞生了。

陈曦这个光杆司令,也成了岚曦出版集团的老总,集团下辖岚曦出版社、《大唐文艺周刊》杂志社、岚曦印刷社、岚曦网等等十来个二级公司,成立之初员工就多达几百人。

是的,《大唐文艺周刊》已经被划到了才设立的岚曦出版集团名下,有陈青山老爷子亲自出马,苏素、红枣几人有可能会拒绝么?

尤其是红枣老师,早就不想和木岚合作了,这厮老是拿股权来压她,还动不动就搞大动作,上次的百万册印刷,差点没把她给吓死。

红枣老师完全没法接受,木岚赌徒一般的经营方式——哪怕到目前为止,木岚的判断一直都是对的。

《大唐文艺周刊》才出版四期,可销量已经突破了千万册,全国各地第五期的订阅数量,也达到了550多万册之多,发展速度简直骇人听闻。

不过仔细想想,也就不足为奇了,木岚光粉丝就有三千多万,他们也大多知道,自己偶像是这本杂志的大股东之一。

而550万册,就算他的粉丝,也不过七个人中间才有一人订了,发展空间非常大。

何况这部杂志确实做得好,尤其是《西游记》的漫画版,还有《楚朝那点事儿》,对于这个世界的读者来说都是非常新颖的阅读题材了。

他们非常喜欢那只叫孙悟空的猴子,从这个悲情英雄身上,仿佛看到了现实生活中苦苦挣扎的自己。

同样,他们也很高兴,能够有《楚朝那点事儿》这么一部通俗易懂的历史巨著,让普通老百姓也能看懂历史,回味祖先们曾经辉煌灿烂的历史画卷……

……

不过,对于陈曦提出的“岚曦”这个名称,陈家人是不满意的。

岚曦,不就是木岚和陈曦,各自取一字组合而成的么——最过分的还是,木岚的“岚”竟然排在了前头,真是岂有此理!

对于木岚,这个陈曦在京城硕果仅存,仅有的几个接触过的异性之一,陈家人不可能不了解。

不说扒拉得如同元肘子那么清楚,但木岚往上三代的家庭情况,陈家人是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的。

鉴于木岚当初抱了陈曦就跑的好意,以及对这丫头的疼爱,陈家人对两人的友谊,倒也没有过多干涉;

而木岚这段时间,尤其是国庆以后的表现,不管是顾瑾兰,还是陈青山、陈永骏父子俩,还都是比较满意的。

男人嘛,首先得有事业,同时还得有担当,关键时候能够站出来——不管是展现自己的才华,还是为百姓鸣不平,在陈青云这类老辈人看来,那都是君子应尽的本分。

现在陈曦的改变,就更加让陈家人惊喜了。

所以,他们也就选择暂时无视木岚这个“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家伙,在上门市机场,顾瑾兰就算看到了这厮亲吻自己的女儿,都以大毅力咬着牙,才没有让家臣揍死这个胆大包天的“色狼”!

这么一来,面对陈曦楚楚可怜的目光,陈永骏夫妻俩,以及陈青山老爷子相互对视,最终还是选择了妥协。

名字嘛,其实无所谓啦,陈曦丫头愿意接手家族传承,那才是最紧要的。

……

岚曦出版集团的成立,也意味着木岚的《诛仙》马上就要出版了!

可就在此时,木岚遭遇了作者生涯的第一次大危机。

《诛仙》已经写到,在苍松道人里应外合之下,魔教大举进攻青云山,掌教道玄真人祭出诛仙剑,大败魔教。

道玄真人担心主角张小凡为魔教所用,最后将诛仙剑奋力劈向了他,在这紧要关头,碧瑶念出了痴情咒,以一身精血化为厉咒,替张小凡挡下了诛仙剑阵,自己却烟消云散。

可以说,这是全书最大的**,也是《诛仙》最凄美的篇幅,主角张小凡也因此性格大变,叛入魔教。

木岚的笔力是完全没有问题了,如果没有其他事情,他每天都要开启梦幻时间阅读两小时。

在梦幻时间丧心病狂的高效率之下,这个世界的经典、传世名著,他已经看了一小半了,而且还是全部领悟、记住的那种,写作水平可谓突飞猛进。

如今的木岚,就算是不开启梦幻时间,也能混个网络小说大神吧?

加上他融合了这具身体宅男的细腻灵魂,写这一段凄美的大**,其煽情程度、催泪效果,强出了原著何止百倍!

然后,书友们就完全受不了了,木岚也迎来了粉丝的第一次大暴动——

“呜呜呜……木岚哥哥你个大坏蛋,还我碧瑶姐姐,呜呜呜……心里太难受了,干嘛写得那么好,那么感人嘛,眼睛都哭肿了……”

“奋斗北漂,你给姐听好了,限你两天之内把这段剧情改了,不然——啊,求你了,姐都要哭死了,碧瑶多好的女孩啊,你怎么狠心!”

“王八蛋作者,以后再也不看你写的东西了,退粉,简直太可恶了,一晚上都没睡好觉——麻蛋,也怪自己手贱,干嘛要凌晨看啊!”

“岚哥,你这样不地道啊,你经常跟我们说做人要励志,要阳光——可你这作品这么黑暗,这么‘治愈人心’,这样真的合适么?”

“岚哥,你搞毛啊,怎么把碧瑶给写死了,你是不是不想活了!”

“哇哇哇,气死我啦,姓木的,我要跟你单挑——你输了就要改剧情,我输了立马闭嘴,男子汉大丈夫,说到做到!”

“我勒个擦,据说岚哥就住在京城,有没有知道详细地址的书友啊,大伙儿一块去堵他家的大门,简直太可恶了!”

木岚其实很理解书友们的想法,因为在那个时空,当初他也曾被这段情节气得不行,甚至在《诛仙》完结之后,仍旧对于碧瑶是否会复活都一直耿耿于怀。

更何况这个世界的《诛仙》,要火爆无数倍,凄美的描写同样震撼无数倍;

自己如果不好好处理,让读者把那股怨气释放出来,还真有可能酿成事端——好吧,木岚主要是怕被人堵门!

于是,他登陆博客,开始写了起来——

(我擦嘞,这书数据好凄惨的说,有没有好心人给个打赏,100书币也行啊,加点动力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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