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人
“嗯…..”
陈谦雄找了一个角落身体贴在墙壁,另一边是一张竖着倒立的桌子,这是他搬过来,到时候可以用来阻挡一下血奴。
这样可以避免自己直接四面到攻击,把身体贴墙壁是为了避免体力过度消耗,自己有着修汽车的大扳手在手上,到时候估计一砸就是一个。
约摸估计一下外面追过来的血奴大概还有三十个左右,自己如果一扳手一个,只要能干掉一半,到时候剩下的十来个,应该不是大问题。
只不过……
为什么突然安静了下来,没有砸门的声音了,诡异,绝对的诡异,陈谦雄吞咽一下口水。
换做是谁,都有这种感觉,知道门外有三十几个人要你的命,正在疯狂的砸门,就突然这样安静了下来。
是个人的想法,就绝对不会以为那帮人走了,而是别人想到了别的办法,而你却不知道别人用什么办法,你不来害怕。
等了约摸一刻钟,那明明就要倒下来的铁门,还是偏偏不肯倒下,门外还是好像一谈死水一样的安静。
正在陈谦雄思考着要不要去看一下怎么一回事的时候,铁闸被人“轰”的一声砸开,门外站着的正是那个力量跟自己有一拼的眉五。
而眉五的脚下,躺着的正是之前,追在他屁股后面的一群血奴,横七竖八的躺在趴在地上,有两个仰躺的,被他看到。
白沫,口吐白沫?
就这样挂了?
如果不是看到那两位仰躺在地上,口吐白沫的仁兄,他甚至还以为是眉五出手,把他们都干掉了呢。
“你的血有问题?”
眉五双眼如勾的看着陈谦雄,有点意外。
陈谦雄这时候才看清楚,这眉五的牙齿并没有好像其他一些血奴一样尖利露骨,眉五的看上去更像一些西方的吸血鬼。
“你有艾滋病?”眉五皱着眉头,不敢确定的看着陈谦雄?
卧槽,你才有艾滋病,你全家都有艾滋病!!!
陈谦雄眼色凛冽,现在少了那些血奴,剩下一个眉五,他还是有些底气了:“关你屁事。”
陈谦雄手里抄着扳手,这个眉五在自己完好无算的情况下,力量都跟自己有一拼,现在自己肯定比不过他,还好自己的武技绝对对占有优势。
“在开打之前,我有一个问题要问你,你回答以后,我就可以送你去见耶稣了。”陈谦雄深吸了口气,用扳手指着眉五:“怎么能把一个血奴咬过,感染上的细菌除掉?”
“血奴?”眉五微微一愣:“不错的名字。”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你想要知道答案,可以过来跪下求我,陈哥。”眉五最后一声“陈哥”,语气中带着不屑。
陈谦雄一笑:“我会让你跪在我面前说的。”
说完当即,大喝一声,右手握着扳手横扫过去,眉五后退一步侧身让过,随后趁着陈谦雄收势的时候,直接一拳打在他的虎口上。
陈谦雄漠然,操着扳手,又是一个回劈,如果眉五不肯改变招式的话,自己虎口被他打上的同时,自己的扳手必然会几种他的头部。
他到希望眉五不改变招式,可他忽略了一个事实,眉五两只手都没事,陈谦雄被击中虎口,整体手臂都发麻,顿时软了下来,使不上一点力气。
那扳手,被眉五的左手给挡了下来,并没有如他所愿的打在眉五的脑袋上。
陈谦雄后退几步,甩动着整条发麻的手臂,现在的情况有点糟,他左手先前被一群血奴咬过,多处受伤,轻轻一动就钻心的疼,根本就使不上一点力气,右手被眉五刚才打在虎口上,打中麻筋,现在软绵绵的,活动倒是没什么问题,就是使不上力气。
眉五把扳手扔在地上,上去一个飞斧踢,陈谦雄勉强用右手抵挡,陪踢得倒飞回去,撞在自己竖立起来的桌子上。
“你奶奶个熊,老子手用不了难道没脚吗。”
陈谦雄被踹得气血翻涌,,两只手无力的拉搭在身前,陈谦雄利用一只脚作为支撑,对着眉五连环踢,身体突然一颤,他心中大喜。
眉五憋眉,没想到陈谦雄竟然腿上功夫也不差,不过脚始终比不上手灵活,一开始他措手不及挡了几下,最后一把抓住了陈谦雄的脚。
啪!!!
陈谦雄的脚闪过一刀电弧,让眉五浑身触电,抓住陈谦雄的手,不自觉的松开,陈谦雄得理不饶人,脚上的电话,连连闪现。
“闪电脚。”
陈谦雄大喝一声,一连在眉五的胸口连踢几脚,趁着眉五还没适应电击的身体麻木,陈谦雄双脚成弓,一个跃进膝盖狠狠的顶在眉五的胸口。
眉五连续受到重击,特别是最后一个膝盖重击,倒飞出去,在地上打了几个滚,最后捂住一口血吐在地上,陈谦雄估计着眉五,怎么说也要断了几根肋骨。
果然,眉五没有刚才的神气,跪在地上,捂住胸口,勉强的站起来,忍不住又一口血吐出来。
陈谦雄甩动右手,握拳挥动,终于逐渐的能使用力量。
陈谦雄冷冷个的看了一眼,已经重伤的眉五:“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是注射了某种药物,发生了变异是不是。”
眉五,没有说话,又咳了一口血,只有他自己知道,逐渐已经失去了战斗力,就连站在这里都是很面前的事。
“你不用否认,我认识这个组织,他们喜欢把自己叫做新人类,而你则是注射了,他们所研发出来的变异源。”
眉五没有说话,他也不确定,他只知道,那天他从医院里确诊出来的时候,一个人在路边的小摊山喝着闷酒。
喝的,有了几分醉意的时候,突然一个穿的不论不类的家伙出现,他手中还带着一个箱子。
开口就说:“我能治好你的癌症。”
这让他的醉意顿时消息,他疑惑的看着来人,这人怎么会知道自己的事,自己并不认识有这样一个人,而且自己有癌症这事,从来就没有对别人说过。
他瞬间就想到了一个可能,就是医院把他的资料买给了别人,然后再让别人过来行骗,想必等下他会说自己有一种要能治好癌症,不过价钱很高之类的云云。
果然那人,拍了一下箱子:“只要把里面的液体注射到你的我身体之内,就可以了。”
眉五冷笑一声:“那价钱一定很昂贵吧?”
“确实很昂贵,昂贵到让人绝望,而你绝对买不起。”那人推了一下鼻梁的眼镜:“不过,我不要你钱。”
真正让他眉五留意的是最后那一句“我不要你钱。”
现在的骗子啊,老套路都用了几十年了,也不花点脑子想想换个新法子,可笑的是,却偏偏还有人回信。
当他闭上眼睛,一连喝了半瓶啤酒的时候,睁开眼睛那个人已经走了,而地上还放着他刚才拿来的箱子。
眉五把箱子带回家,发现里面真的有一支注射器,他犹豫了很久,想了很多个可能,最糟的是注射了那液体,自己立刻中毒身亡。
医生说他,最多只能活三个月了,想想其实早死一点,也都是一样的结果,说不定真的有用。
他最后还是用了那支注射器,他开始厌食,直到后来什么都不想吃,以为自己就快死,又去了医院做最后一次检查,意外的是医生竟然,说他身上的癌症已经消失了,身体很健康。
这也让的一个结果,让他又惊又喜,喜的是自己的癌症竟然康复了,那个人说的竟然是真的,惊的是自己这一个星期平均吃的东西一天字体有半碗稀饭,医生说,竟然很健康。
不过不用死的兴奋之下,其他的问题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直到那天他发现他竟然对鲜血,有了浓厚的兴趣。
他知道,出大问题了!!!!
“这么说,你是一点都不知情了。”陈谦雄有点意外的问。
眉五摇头,“也许我在对我身边第一个弟兄下手的时候,我就该死了,其实我当时的想法只是很简单,我想活下去。”
看着倒在地上的吐着白沫的眉五,陈谦雄心里有些叹息,甚至有点觉得他可怜,在他的眼里眉五只是一个走错路的人。
当然如果换做是他,他未必不会成为第二个眉五,很简单……当初,我只是想继续活下去。
陈谦雄折回找到了袁军,他没事只是被打晕了过去。
刚好遇到,苏明他们一帮人,带着家伙过来,看到他浑身是伤,立刻围了过来。
“苏明,把这些人都聚集在一起,烧了吧。”陈谦雄拍了一下苏明的肩膀:“还有,麻烦帮我叫一辆救护车。”
说完,眼睛一翻,倒在地上晕了过去。
“快,叫救护车,打110,啊不对,打120。”
陈谦雄在医院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中午,医生说没什么问题,就是失血过多而已,吃点不平,就没事了。
陈谦雄用到割开手指,在白柳的伤口处,滴下几滴血,根据眉五的推断,自己的血可以压抑那些细菌,否则之前那血奴,也不会这样,加上后来……
他可是亲眼看到眉五好像发羊癫疯一样,口吐白沫而亡,应该错不了,不过为了安全起见,白柳还是留在了医院观察。
……….
“唉,看来要找份兼职了。”看着鲁高的饭量又大了一圈,陈谦雄苦着脸说。
白柳看着鲁高,压是暗暗咂舌,自从鲁高的手康复了之后,这家伙的饭量开始整倍的增加,而个头也好像比原来高了一点。
陈谦雄心里想:“这家伙不会该是在发育阶段吧。”
现在到上次的时间已经整整的过了一个月。
陈谦雄对于无双帮是彻底的放手不管了,就让洪楚去折腾吧,知道到时候洪楚他们几个听他的话就行,下面的那些人,他是在是没多大心思去打交道。
特别是有白柳这个丫头在家,自己更不愿意出去了。
吃完饭,陈谦雄一个人站在阳台上发呆,白柳收拾了碗筷,冲背后报上陈谦雄,这一个月来,她彻底的依赖上了这个男人。
“白柳,我要去一趟外地。”陈谦雄握着白柳环绕在自己腰间的手。
陈谦雄感觉身后的白柳似乎愣了一下,然后把头贴在他的后背:“你要去多久?”
“我……不知道。”陈谦雄想了一下:“如果,你想回去A市的话,我可以先把你送回去。”
“我哪里都不去,我就在这里等你回来。”
陈谦雄叹了口气,有些事他必须要去办,白骨已经一个多月没出现了,还有陆吾的一番话,始终让他不安心,他要把鹤顶红接回来。
他这几天回去过一次旧居,发现哪里压了一条纸条,是江子城留下的,那是一个联系号码,让他看到的话,立刻联系。
现在严格来说,是他在躲避,躲避VC办公室,躲避新人类,躲避神组织,躲避青帮。
陈谦雄拨通了,在旧居拿回来的纸条上的电话号码。
“喂,我是陈谦雄。”
电话筒的那边,传来江子城一个声音:“你可算打电话来了,你再不来找我,我可要去找你了。”
现在的陈谦雄,对江子城的感觉是似乎有点不对,不再想以前的那样了,听到他的声音,没有一点激动。
“我想接鹤顶红回来。”
陈谦雄去到江子城指定的地点,这是G市最高的新闻大厦,整楼高一百三十多层,云集了新闻届的精英,这里每天都有无数的新闻传进来,输出去。
当然,自然是准时的晚上七点档,那从他爷爷的爷爷那代已经开始有了的新闻联播,他们这几代人最大的心愿是能够在有生之年,看到它大结局。
不过,这近乎是一种奢侈。
就在陈谦雄在新闻大厦的楼顶,俯视整个G市的时候,一架大型直升机到来。
“你好,你就是陈谦雄先生吧?”来人伸出手,跟陈谦雄示好。
“你好,我就是。”
一套西装,擦得闪亮的皮鞋,还有手上的一个公文包,无不标示着这是一个新时代的成功白领人士,除了那一头地中海的发型,有点破坏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