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夏侯雪,下一次没这么好运
即便听到玉绯烟的声音,霍神医早就有了提防,可是他还是低估了这些鸟儿的杀伤力。
那片黑压压的鸟儿直冲而下,像黑色的刀锋,斩向霍神医。
在他刚要闪躲时,领头的红眼黑鸟已经来到霍神医面前,尖锐的嘴巴,直啄他的眼珠,血红色的爪子也勾上了霍神医的下巴。
“孽畜,找死!”
就在霍神医以为自己眼睛会被红眼黑鸟啄瞎掉的时候,一声娇啼,两道素色细纱打了过来,形成一道屏障,将袭击霍神医的黑鸟全部挡在细纱之后。
“霍老,撤!”
得了玉绯烟的命令,霍神医连忙闪身而逃,哪知道,吃了亏的黑鸟并没有追来,反而将司徒建团团围住。
它们的目标是司徒建啊!
“啊!救命!快救救我!”
只听到司徒建悲惨的一声哀嚎,一股黑色的风将他团团裹住,远远望去,就是一个黑色的蚕蛹,把司徒建牢牢地包裹在其中。
里面,惨叫声连连,霍神医看不到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却能想象出司徒建正在经历怎样的折磨.
“不好,它们要杀人灭口!”
虽然霍神医猜到了这些黑鸟的目的,可是,他根本就奈何不了这成千上万的鸟儿。
更何况它们速度飞快,玉绯烟刚刚引来火苗,这些鸟儿见到火光,一哄而散,司徒建刚才停留的地方,只留下一个白森森的人体骨架。
这到底是什么鸟?
竟然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把一个人吃的骨肉都不剩!
霍神医已经不知道该用什么语言来表达自己亲眼看到的这种惊悚的事件。
前后不过短短十几秒钟,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样没了!难道,这也是药王阁做的?一股恐惧在霍神医心里升起。
药王阁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霍神医表情呆滞,花白的头发胡乱披散在肩头,一时间,他变得苍老了许多。
而另一边,玉绯烟正在大战黑鸟。
“孽畜,我不管你们是什么来头,今天就是你们的死期!”
最重要的人证竟然在自己面前被杀死,玉绯烟如何不恼。这些黑鸟分明就是有人操控,特地来杀人的!
如今,司徒建已死,只剩下一个赵立仁,这个证人,她无论如何都要保住。
玉绯烟手中的细纱看似柔软无力,其实威力十足。
双方不过是纠缠了几个来回,就有数百只黑鸟被她打落在地上。
那些黑鸟全部内脏被震碎,掉在地上当场死亡。
看到玉绯烟这样离开,领头的红眼黑鸟带着鸟群飞到空中,远离玉绯烟,可它们依旧没有忘记自己的任务,依旧紧盯着躲在大树后瑟瑟发抖的赵立仁,嘴里不断发出“叽叽”的声音。
“救我!仙子救命!”
赵立仁刚才看到了司徒建惨死的模样,早就吓得尿了裤子。
那还是鸟吗?
吃人的鸟,不是鸟,是怪物!
见黑鸟盘踞空中,成乌云状,怎么都不可离开,玉绯烟知道它们是想跟自己打持久战。
黑鸟占据了高度优势,玉绯烟没有翅膀,根本奈何不了它们。这么一来,双方就这样僵持了下来。
“嗷——呜——”
就在这时,憨子一声长啸,奔跑到玉绯烟面前,示意她骑到自己背上。
小姑娘,快上来!
咱们一起,嫩死这些死鸟!
憨子的种种表现,早已经脱离了正常犬类动物,玉绯烟顾不得想它到底是什么,坐在憨子背上。
“憨子,靠你了!”
“嗷——呜——”
让你们见识一下神勇无敌小憨憨和可爱无比小姑娘的巨大威力!
事后,据当天山下的百姓们回忆,他们看到了一个素衣仙女,骑着黑龙翩翩而来,帮他们赶走了坏人,给凤鸣镇带来了安宁和祥和。
为了纪念仙女和黑龙,凤鸣镇改名为仙女镇,他们降妖除魔的地方,叫黑龙崖。
很久之后,玉绯烟听到了关于仙女镇和黑龙崖的传说,笑得差点儿岔气。
她不过是和憨子一起,把那些黑鸟杀得片甲不留,怎么传到最后,就被说成是仙女和黑龙了呢!
果然,人民群众的想象力是无穷的!
玉绯烟哪里知道,当时,她和憨子一黑一白,一跃而起,金色的阳光给他们镀了一层浅浅的金色,那样子,神圣无比,所有看到此景的百姓们都跪在地上膜拜,高呼“仙人!”
“霍老,你带秃驴下去!等我杀了这些恶鸟,再来跟你们会合!”
“好!”
霍神医现在已经清醒过来,见赵立仁吓得动弹不了,霍神医连忙上前扶他。
可是赵立仁是个名副其实的胖子,外加个头大,霍神医哪里弄得动他。
一番折腾下来,两个胖子都累得气喘吁吁。
就在霍神医急得团团转的时候,墨殇出现在山顶,有了他的帮忙,霍神医轻松很多。他们直接把赵立仁捆在绳梯上,两人一左一右,护送着赵立仁来到了山下。
下山过程并不顺利,红眼黑鸟似乎盯准了赵立仁,它“叽喳”两声,黑鸟分成两股,一股对付玉绯烟和憨子,一股攻击赵立仁。
好在,墨殇剑法超群,又有霍神医大把大把往空中撒药,黑鸟们损失惨重,最后不得不落荒而逃。
山顶上。
看出红眼黑鸟是它们的头头,玉绯烟当即拿出银针,左右手各三枚,射向红眼黑鸟。
哪知道,这红眼黑鸟极有灵性,不等银针靠近,它便躲闪开。
不过,玉绯烟的六根银针深藏奥秘,两根虚幻,两根真实,最后两根才是重头戏。
红眼黑鸟费尽力气,终于躲开三根银针,见法,胡乱砍,赵胜害怕夏侯雪犯下大错,连忙护着百姓,结果更加激怒了夏侯雪,他越是要护谁,夏侯雪越是对谁发狂得厉害。
看到赵胜那么狼狈地应付着夏侯雪,玉绯烟终于忍不住了。
在救下一个少女后,玉绯烟上前,“啪啪”,两个耳光种种地打在夏侯雪脸上。
立刻,她白嫩的小脸,肥肿得像红萝卜一样。
“你是谁?你好大的胆子,竟然挡本公主的路!”
因为玉绯烟脸上身上都是血,看不出原本的面貌,夏侯雪一时半刻并没有认出她来。
“我是谁并不重要,你只需要弄明白一件事情,这些人,由我罩着!你要是敢动他们一根汗毛,我就杀你!”玉绯烟指着身后躲躲闪闪的百姓们霸气地说道。
“你,你是玉罗刹!”
只等这时候,夏侯雪才从玉绯烟的声音中判断出了她是谁。
“我就知道你看我不顺眼,你早就猜出小樱有问题,却不告诉我,让我被她拐走,你却见死不救!玉罗刹,你这个贱人,我要杀了你!”
夏侯雪像疯了似的,挥舞着弯刀,冲玉绯烟砍去。
“砰——”不等她靠近玉绯烟,对方飞起一脚,把夏侯雪踹翻在地上。
这一次,夏侯雪并没有认输,她忍着痛继续爬起来,冲向玉绯烟。
在夏侯雪心底,已经认定了玉绯烟栽赃陷害她的事实。
难怪当时玉绯烟会是那种似笑非笑的表情,她明明什么都知道,却把自己当成傻子,眼睁睁地看着自己上当受骗,真是不可饶恕。
一定是玉罗刹喜欢上了莲哥哥,所以才设下这样的毒计来害她。
对,一定是这样的!
就在玉绯烟要再次出手的时候,赵胜忍不住替夏侯雪求饶:
“罗刹大人,请手下留情啊!”
看着赵胜左右脸颊上红肿的手掌印,玉绯烟摇了摇头,“赵大人,对于某些始终不肯反思自己过错的人,总是在别人身上寻找原因的人,必须给她沉痛一击,让她清醒过来。”
说完,玉绯烟不但夺过夏侯雪手里的凶器,还一掌把夏侯雪打飞在地上。
“你,你敢打我!”
夏侯雪鼻子口腔都冒出了鲜血,她咳嗽着,胸口疼痛不已,“我,我让我父皇……”
夏侯雪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玉绯烟打断。
“别说什么诛我九族的蠢话!地的住进了即便有钱人砸重金都进不去的地方。
“罗刹,你喜欢这里吗?”
自从和玉绯烟熟悉之后,薛蔷也不再客气地叫她“罗刹姑娘”,而是直接叫她的名字。
“很安静,我很喜欢。谢谢!”
玉绯烟对门外的那一株红梅非常喜欢。
“不,不客气!哈哈——”
即便和玉绯烟拉近距离很多,可是在单独面对她的时候,薛蔷还是忍不住脸红。
“对了,罗刹,明天就是花朝节。我这是第一次来归于,你要不要……和我出去转转?听说这里的花朝节很有意思!”
说完,薛蔷期盼地看着玉绯烟。
自从凤鸣镇之后,她再次戴上了面纱,遮住了自己的容颜。
可即便如此,在凤鸣镇,薛蔷还是再一次见到了玉绯烟的真容,即便那时候她脸上有血污,但这一点儿都没有损坏她绝美的容颜,反而为她更增添了一份独特的气质。
罗刹比上次见面,更美了呢!
花朝节?
玉绯烟对这里的节日不太熟悉,不过,对薛蔷逛街的提议,她还是非常赞同。
莲瑾说了,玉绯烟在这里会遇到她的大哥和三叔,如果整日都闷在屋子里,哪里有机会遇见他们呢!
想了想,玉绯烟点头答应了薛蔷的邀请。
“姐,她答应我了!”
薛蔷第一时间冲到薛子怡的房间,幸福的开始冒着粉色的小泡泡,“她答应和我一起逛街,我真是太幸福了!”
薛子怡现在已经对薛蔷的行为产生免疫力了,无论她怎么劝说,薛蔷都一个心放在了玉绯烟的身上。
即便薛蔷吓唬薛蔷,会写信告诉父亲。
可是真的看到弟弟脸上的幸福笑容后,她又忍了下来。
她已经,很久很久,都没有看到这么纯粹的笑容出现在薛蔷脸上了!
阴山公世子,说着好听,其实薛蔷从小打大,遭遇了无数次的暗算。
在阴山公府没有男丁的时候,那些府里的女人们,绞尽脑汁都想生出儿子。在他们母亲生下薛蔷后,又绞尽脑汁暗算他。
即便有祖父和父亲的照看,最后还是被人得手。虽然对方是要毒害薛蔷,可最后是他的好友误食了糕点,替他而死。
那一次,父亲终于狠下心来,不但杀了下毒的宠妾,还把其他妾室都送了出去。
可是这事后的弥补,已经晚了。
似乎就是从那时候开始,薛蔷就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模样,仿佛什么都无所谓,对什么都不在意,更不把人和事放在心上。
这是这么多年来,薛蔷第一次有了另外一种情绪,薛子怡悲喜交加,不知道如何是好。
如果可以,薛子怡真心希望弟弟能悬崖勒马!
总比一腔热情,最后付之东流要好!
薛蔷兴致勃勃地准备着他和玉绯烟两个人的花朝节,他甚至做了规划,先去吃饭,然后逛庙会,小女生应该喜欢可爱的小玩意,那么,他送她一只小兔子的灯笼,可好?
还是……送她面人,让人捏一个她,再捏一个他呢?
可是等到了约定的时间,薛蔷来到门口,看到站在面前的莲瑾、墨殇、薛子怡、憨子,他彻底傻了眼。
为什么?
说好的两个人过节呢?
谁能告诉我,为什么莲瑾和墨殇会在这里?
姐,你是我亲姐吗?
我追女生,你凑什么热闹?
还有那头可恶的大狗,它怎么也在!
看到憨子那副“小子,我知道你的小秘密”的表情,薛蔷瞬间头大。
明明是一只狗,为什么非要露出人的表情,真是很欠揍,有木有!
“今天是花朝节,我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见过花朝节,也不知道过节的时候外面是什么样子,所以不好意思,我第一次出门,要麻烦你了!”
莲瑾谦和地说道。
他的说辞很有说服力,一个长年累月住在一个地方,从不曾踏出莲府半步的人,想看热闹也很正常!
薛蔷这么一想,便不再那么排斥了。
毕竟,他比莲瑾要幸运多了,至少他有健康的身体,能四处游玩。虽然他腿伤了之后,直到现在走路还不是很利索,但是,和莲瑾相比,他已经很幸福了。
既然莲瑾能加入,那么墨殇,从来都是和莲瑾形影不离,保护着他的安全,更是不能把墨殇踢出去。
这两个人,薛蔷认了。
“蔷儿,你总不能让姐姐一个人去过节吧?万一遇到危险怎么办!”知道薛蔷不开心,薛子怡笑眯眯地说道,“外面的坏人很多哦!”
薛子怡的理由也很充分,在加上她是一等一的美女,归于城里龙蛇混杂,真的要遇到什么危险,她一个女孩子家也奈何不了。
“姐,我已经是大人了,你能不能别叫我蔷儿。”说话的时候,薛蔷忍不住看了一眼薛子怡一眼。
姐,你好歹在她面前给我留点儿面子!
“蔷儿,怎么了?你从小到大,我一直都是这么称呼你的啊?以前你怎么不反对呢?”
薛子怡这么说,薛蔷差点儿哭了。
姐,你厉害!
这一次小弟认输!
最后,薛蔷看向了憨子。
一群人去逛街,带上这头大狗,是不是太引人注目了一些!
特别是这狗有这吃人的嗜好,万一……
薛蔷的遐想还没有结束,憨子已经扭着结实的大屁股来到他面前,高傲地抬起了它肥硕的右前爪。
小子!
你要是扳手劲能够赢了伦家,我就不当电灯泡。
想追主人的小姑娘,我没有一巴掌嫩死你,是看在这些天你喂我吃肉的份儿上!已经很讲江湖义气了!
有种,就和伦家比一比!
伦家要是输了,眉都不皱,立刻给你让路!
看到憨子这么无耻,薛蔷终于认输。
自从憨子在他面前一巴掌把一颗人头拍成肉饼之后,薛蔷对这头大狗的认识又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真是有其主必有其犬!
这话真不假!
夏侯擎天那么凶残,憨子要是太温和,那就真的给他掉份儿了!
于是,在花朝节,薛蔷期待已久的二人逛街活动,正式变成了集体活动。
看着走在玉绯烟身边,亲亲热热挽着她胳膊的薛子怡,薛蔷内牛满面。真是悔不该!娘,你当初为什么要让我多长那么一点!否则,今天挽着玉绯烟的人就是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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