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救人,不是杀人
符耀悦见少年的家仆把人放在椅子上而不是床上,气就不打一处来,本就血液不循环的少年,此时的脸色更是黑得吓人,这不是间接性害死他吗。
符耀悦怒吼道。“把人放床上去,这样只会让他死得更快”。话虽然不好听,但是家仆又找不到理由说她错了,只得乖乖的把自家主子放到床上。
“拿刀和碗来”。符耀悦泰然自若,丝毫没感到慌张。
啊!救人拿刀和碗干嘛,姑娘,你这是救人呢,还是杀人,家仆的嘴巴张得老大,救人关刀和碗什么事啊!
符耀悦怒了,这人是得有多蠢,才会用这么笨蛋的仆人。“还不快去,想你家主子死吗”。厉声道。还是听不懂人话啊你。
家仆一听自家主子会死,哪里还敢多想,立刻找来一个碗一把刀,递给符耀悦时,还忍不住多看她两眼,要是自家主子就这样死了,他也会弄死符耀悦,让她给自家主子陪葬。
已经进入迷糊状态的百家乐,以为自己就快死了,迷糊中,见一个仙子在自己的手上,狠狠的划上一刀,而且划的位置还是血动脉,这样只会让血流得更快些,她,想干嘛!
家仆在一旁也惊呆了,吓得大气都不敢出,这姑娘是有自虐症吧。可又不敢阻止,他可从来没见过一个女子那么大胆的敢对自己下手,此姑娘不凡。
一滴滴血滴到碗里,让家仆扶起昏迷状的百家乐。直接把那半碗血灌入少年的喉咙,半碗,足够了。在说,她的血可是非常珍贵的,能给半碗,她已经够大方的了。
随着血腥,味道传遍全身,少年的脸色稍稍恢复了正常血色。
失了那么多血,符耀悦的脸色变得惨白,可惜蒙住了脸,家仆看不见,以为她没事。她可不敢光明正大的在街上转,要知道,她那张脸,可是会让人疯狂起來,她可不想害别人犯罪。
放下碗和刀,才缓缓起身。“把碗里剩下的血抹到他的伤口处”。吩咐好家仆,转身欲往外走,准备回青楼好好休息休息,她现在是需要休息,不然必定会伤到自己,会影响她修炼魔法的事,她可不敢乱开玩笑。
家仆死活不让人走。“姑娘,还是等我家主子醒过来,在离开吧”。除非他主子开口,不然,他怎么知道自家主子会不会死在这里。
百家乐带着他的亲兵护卫,受南绍国皇上的邀请,来参加宫宴的。没想到,人刚到皇城就遇到了刺杀,亲兵为了保护主子的安全,一个个拼死抵抗,无奈刺杀的人,人多势众,亲兵在厉害也就只那么几个人。家仆倒是聪明,知道带着主子往人多的地方走,家仆虽然武功也不差,但寡不敌众,难免不会失手。那些歹徒也不至于在大街上动手吧。在皇城出了这样的事,要说动手的人跟皇城没有关系,打死他都不信。
尽管家仆如此小心,还是让行刺的人伤到了少年,而且命中要害,可见买凶的人有多想要这少年的命。
此少年正是百姓城的少主百家乐,百家乐行事倒不至于招来杀身之祸。无奈他有一个人人都讨厌的老子,仇家之多,出门必带足够的亲兵。不是他百家乐有多让人讨厌,人家恨的是他老子,可恨他老子武功了得,打不过老子,杀了他儿子也不错,谁让百家乐是百姓城唯一的继承人。
有道是父债子还,谁让他有一个那样的老子,要怨就自己投错了胎,投胎可是个技术活,要不别人怎么生来就娇贵。
足足让符耀悦白等了三刻钟,百家乐才悠悠转醒过来,可见符耀悦的血有多神奇。那少年的家仆见自家主子醒过来,感激涕零的跪在符耀悦脚下连连道歉,道谢,道恩。谁刚刚才说她想害自家主子来着。
符耀悦鄙了家仆一眼,理都懒得理他,也不看少年,起身就往外走,她在不回去调整自己的血脉,只怕会虚脱。
给讀者的话:周末写稿,真的真的木有灵感啊!可是边上班边写稿,又太累,呜呜~
还好转班了,哈哈!灵感源源不断啊!
晚班!晚班!我终于等到你了,上了两个月的白班,整得我都想辞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