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宝
沈汝筝跟擎天说他对苏丹红有想法,虽然不完全是开玩笑,但是那只是说一说而已,毕竟一个男人对于一个漂亮的女人心生想法很正常。就像他前世的时候,在电视电影之中看见了漂亮的女明星,有时候也会想她要是自己的女朋友该多好。但那只是想象,满足一下男人的幻想而已,他从来没有将自己的幻想当过真。
同理,他跟擎天说他对苏丹红有想法,仅仅是他将隐藏在心中,一般男人都有的幻想说了出来而已,其实他并没有真的想过要和她发生什么实质性的关系。
这一次,擎天不知道做了什么手脚,让苏丹红将他当成了自己的夫君。面对一个平时对自己横眉冷对的女人陡然那么亲热地呼唤自己,沈汝筝无论任何是难以接受的。且不说这对苏丹红不公平,沈汝筝心中也无法接受这种带着强烈欺骗性的行为。
苏丹红走过来的时候,沈汝筝并没有躲开,眼睛中一片清明。带她靠近他的时候,他突然伸出手,击中她的后颈,将她打昏了过去,先是将她送回房间修习,然后气冲冲地来找擎天理论。
一开始无论沈汝筝怎么呼唤,擎天就是装作没有听见,将沈汝筝气得脑门上青筋蹦起来老高,直到他拿出了斩天剑,威胁说,它再不搭理他,他就拿剑砍它,它才和他说话。
“擎天,我不管你怎么做的,我要你将苏丹红变回去。”
“既然你不喜欢,作为你的朋友,我自然应该帮你的忙,可惜我做不到。”
“做不到?苏丹红变成这个样子可是以你一手造成的。你却告诉你做不到,你是将我当成三岁小孩了?”
“我没有骗你,我现在确实无能为力。”
“看样子,你还没有将我耍够。我可告诉你,你不将苏丹红变回去,我可不开玩笑,我可真的会砍你。”说完了,为了增加真实性,他将手中斩天剑高高举起,在擎天的躯干前比划几下,最近的一次距离它的躯干只有不到一巴掌远。
“喂,喂,喂,将你那根发光的棒子拿远一点,不要在我跟前晃来晃去的,万一真伤着我可不得了。”
“你要真的不想被伤到,你就快一点将苏丹红变回去。”
“我不是已经说了嘛。我真的办不到。”
“你再不说实话,我可真的要砍了。”
“我早已经说实话了,你为什么还不相信我呢?我现在再郑重地告诉你一遍,我真的无法将苏丹红变回去。你要再不相信,我也没有办法。你要下得了手你就砍吧。”
“真的没有办法了?”此时沈汝筝反而收起了斩天剑。
“确实没有办法了。你想一想我们俩是什么关系,我要是真的有办法,我会不帮助你吗?”
“那你总应该跟我说一说为什么吧。”
“好吧。我为了让苏丹红彻彻底底地爱上了你,我先是控制绿竹轩上的植物按照我的要求释放出了气味,混合成一种可以让人陷入昏睡的迷药,将苏丹红迷倒,然后我不惜耗费了大量的精力,对她使用了‘回梦**’……”
“‘回梦**’?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法术?”
“‘回梦**’其实说起来很简单,在施法对象进入深度昏迷的时候,潜入施法对象的梦境中,在里面按照施法者的需要制造梦,这种制造出来的梦和施法对象自己做的梦不一样,一般人做过的梦,等他醒了都会不完整或者不清楚,时间一长就有可能忘记。但是通过‘回梦**’造出来的梦却不同,它会牢牢地印刻在施法对象的脑海中,等施法对象醒来,他会将这些当成自己的记忆,认为自己真的经历过梦中的一切。”
“嗯,我明白了。你在苏丹红的脑海中都制造了些什么样的梦?”
“那可就多了,什么英雄救美啦、花前月下啦、甜言蜜语啦、海誓山盟啦、患难与共呢、生死相依啦……反正我在祖先的记忆发现的有关爱情的经典桥段我都加了进去。在梦境之中,你是完美无缺的,具有人类一切美好的品质,是每一个女孩子梦中情人最佳模板,她对你则爱到了骨子里。根据我的判断,即便你叫她去死,她也不会皱一下眉头的。”
“哦,不对啊。”沈汝筝似乎突然想了什么,“‘回梦**’既然可以在施法对象的梦境中制造梦,按理说,也应该可以在梦境将一些梦抹去才对啊。”
“你说的不错,‘回梦**’确实可以抹去一些梦,但是前提是,抹去的必须是施法对象自己的梦,也就是施法对象自己的记忆。用‘回梦**’制造出来的梦境则无法用‘回梦**’抹去,这一点是‘回梦**’最大的缺陷。”
“难道就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吗?”
过了一会,擎天才缓缓地说道:“其实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不过……”
“什么办法?擎天你快说。”
“其实‘回梦**’也并不是不能将制造出来的记忆给清除掉,只不过是‘回梦**’制造的出来的记忆印刻在施法对象脑子中太过深刻,如果将它们清除掉的话,会对施法对象造成很大的影响,轻则神经错乱,成为傻子,重则当场毙命。如果你不顾及苏丹红的感受,我可以帮助你将制造出来的记忆清除掉。不过我要提醒你,我为了万无一失,在她的梦境中制造梦的时候,特意加大了力度,要是非要清除她脑中的记忆的话,危险会很大,九成九会当场死亡,你可要考虑清楚。”
沈汝筝皱着眉头思考了一下,叹了一口,“算了吧。错不在她,她不应该为这件事情承担后果的。不过,我要你再在她的脑海中制造一段记忆。”
“好,我帮你,你跟我说一说需要制造一段什么样的记忆。”
“嗯,大意是不让她老是来找我。像什么我需要练功不能被打扰之类的理由都可以。”
“这个好办,待会你将苏丹红放到我的脚下,我自会帮你办妥的。”
“好吧!”沈汝筝迈步向苏丹红的方向走去,走了几步,突然回过了头,看着擎天,很认真地说道,“擎天,我希望这一次不要再出什么差错了。”
擎天的意念中带着认真:“你放心吧!我一定会办好的。还有,以后我做什么事情一定会和你商量的,我希望你不要因为这件事情有什么想法。真的,我这一次这么做确实没有恶意,只不过不想出现意外而已,你我现在都弱小,不得不加倍小心。”
“擎天,你多虑了。用你的话说,我们俩是什么关系。我怎么因为这件事情而心生芥蒂呢。”
由于擎天又给苏丹红植入了一段,沈汝筝需要练功不能被打扰的记忆,使她很少主动去找沈汝筝,但是两个人总是要见面的。见面时,苏丹红流露出来的柔情蜜意让沈汝筝汗毛直竖,全身不舒服。
为了尽量减少见面的机会,沈汝筝决定回到磐石堡垒去,因为在磐石堡垒中他都是和其他队员住在一起的,用不着睡在法宝住宅中。同时他还可以以苏丹红是妖族,磐石堡垒中人多眼杂,为了不暴露她的身份,不可以和她随便见面为理由,减少和她见面的次数。
他想他这样刻意疏远她,时间长了,她对他的心意也许就淡了,两个人之间麻烦就解决了,不过他也知道这种可能性出现的机会很小。
回到了磐石堡垒,通过李剑锋和队友们的介绍,沈汝筝了解到,在他离开的这一段时间里,整个天木宗驻守的防线不但没有发生过什么大的事情,恰恰相反,妖兽发动的小规模攻击甚至比往年这个时侯还少了很多。不仅是天木宗驻守的防线如此,从其他门派传来的消息显示,他们那里也和天木宗的情况一样。
这种情况显得有些诡异,各大门派都认为这是一种暴风雨来临之前的平静,所以磐石堡垒虽然表面上显得很是轻松,但是人人都能够感觉到有一股紧张的空气在堡垒中弥漫。
各大门派都认为妖兽的攻击应该很快就会到来,但是出乎他们预料的是,一直到了,外边那层光泽居然有抵挡神识探测的作用,无论修为多高的修仙者在不破坏那层光泽的情况下,都无法探察到里面的情况,如果非要探察,还会遭到反击,情况就像刚才那位鲁莽的年轻修仙者一样。
那名弟子将这种石头的特异性向上面作了汇报,引起了上面的注意,他们认为这是一种很有运用前途的矿石,然而经过研究以后却大失所望,石头表面上的光泽并不是永久存在的,短则十天长则一个月就会彻底消散掉,而且那层光泽似乎跟石头本身并没有关系,根本无法炼制将它们融合到一起去。
上面发现没有什么利用价值就放弃了。那个弟子不甘心失败,对那些石块进行了专门研究,那些比他高明百倍的长辈都无法利用,他自然也是无能为力。不过,当他将一块块石头打开后,却发现了一个秘密,在那些石头中内部,有些居然含有各种货真价实的矿物,金属、玉石、宝石、灵石……五花八门,什么都有,有些的品质还相当不错,唯一的缺点就是石头中含有矿石的比例不是很高,加之处在蛮荒之内,比较危险,并不适合大范围开采。自然这种泛着被叫做磷光石的石头产量也不会很多。
后来一个素有赌博之癖的修仙者跟一个刚刚获得一大块磷光石的天工殿弟子做交易,他要用一百块下品灵石买下那块灵石。他的朋友就劝他,又不知道矿石中有什么,如果什么都没有岂不是亏大了,一百块下品灵石虽然多,但对一个散修来说也已经是一个大数字了。
岂料那个修仙者不听劝告,执意要买,朋友没有办法,只好依他。然而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在打开那块磷光石之后,情况却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他的朋友纷纷夸奖他的好运气。原来在那块磷光石中居然是一块几乎占整块石头体积二分之一的千年温玉。
温玉对修仙者的作用是每个人都知道的,不但可以为佩戴者营造一个冬暖夏凉,四季如春的小环境,让一些毒虫秽物近不了身,而且还可以制作只要用真气催发就可以多次使用法术的玉符。其实最让修仙者看中的还是温玉抑制心魔的作用,能让修仙者在修炼的时候,心境平和,心魔难生。
当时正好有一个天工殿的长辈从附近经过,提议要将那块和小桌面相仿的温玉买下来,后来经过一翻讨价还价,那块温玉被那位长者以八万下品灵石买下。那个人转手之间就将一百块灵石增值到了八百倍,可谓一夜暴富。
后来他的发财奇迹被好事之徒广而告之,很多心存侥幸的修仙者也想续写那个人的财富神话,于是只要有人拿出了磷光石,就会吸引心存侥幸之徒和看热闹的人蜂拥而至。
至此,沈汝筝是完全明白了事情的前因后果,这时那个胖摊主已经劝住了周围围观打抱不平的人,而那个年轻的修仙者也觉得道理不在自己这一方,钻出人群,灰溜溜地走了。
接下来自然是重头戏——赌石了,而沈汝筝则是将注意力集中在那一块人头大,灰不溜秋的圆石上,那就是晶菱告诉他有宝物的石头。经过几轮赌石后,沈汝筝发现这个世界的赌石远远没有他前世在电视中看到的赌石那么精彩。最要的原因是这些磷光石只能开一次,只要破坏了表面的光泽层,石头里面的情况对大多数修仙者而言都将不是秘密,自然也不具备再赌下去的意义了。哪像他前世看到的赌石,一块石料可以反复赌上很多次,什么切开再赌,开天窗再赌……林林种种的赌石方式不胜枚举。
另外沈汝筝还发现,也许是磷光石出现的时间太短,赌石者根本没有什么太大的研究,大多是靠着感性认识买石头,一般都说什么黄色的石头可能含有金属矿石、绿色的矿石可能含有玉石……以这种认识赌石头,自然是没有什么准确性可言,切开后不是普通的石头,就是出现了和他们的猜测相差十万八千里的东西,偶尔出现了和他们猜测一致的结果,也纯粹是瞎猫碰上死耗子,做不得准的。
过了大约一个小时,摊位上大一些的,卖相比较的灵石都被人赌走了,只剩下了不到十块的小而丑的石头,周围的人也渐渐散去了,沈汝筝知道是该他出手的时候。
沈汝筝向前凑了凑,按照规定并没有用手去触碰那些磷光石,而是围着那几块石头转着看了看,皱着眉头,脸上带着失望的表情,那情形似乎是他对那几块石头很不满意。
那位能说会道的胖摊主,似乎也失去了推销的心劲,看见沈汝筝露出了失望的表情,只是淡淡地说道:“朋友,你要是想要随便给几块灵石,拿走就得了。你要是不想要就算了,干脆一些,我们兄弟还一些事情等着去办。”
沈汝筝也没有废话,从储物价值掏出了两块下品灵石,在手掌中抛了一抛,装作很无所谓地说道:“这是两块灵石,我也干脆,如果二位摊主同意,我就放下灵石,拿走石头。如果二位摊主不同意,我立马转身走人。”
两位胖瘦摊主对视了一眼,黑瘦的小个向胖子微微点了点头,两块灵石虽然少了一些,但是总比扔在手中强。
胖摊主淡淡地说了一句:“好吧!”说着就要伸手去接沈汝筝手中的灵石。眼看交易就要成功了,却发生了意外。
一只黑瘦枯干的手掌,从沈汝筝身后以极快的速度伸了过来,抢先将几个亮亮的东西扔在了胖摊主肉呼呼的手掌中,与此同时一个尖利而苍老的声音在沈汝筝的耳边响起:“三块灵石,这些石头我要了。”
沈汝筝向胖摊主的手中一看,三个鹌鹑蛋大小的圆形石头已经躺在他的手掌中,不过在他看来,那三块灵石颜色有些怪,不但比一般的灵石显得粗糙,而且也没有什么光泽。
没等沈汝筝说话,那个胖摊主就冷笑了起来:“枯树精,你今天又拿这几块次品灵石来糊弄我,你觉得好欺是不是?要不是看你可怜,我早就报告园主,让他老人家将你赶出大观园了。我再最后你原谅一次!走吧!”说着,将手掌中的灵石扔给了枯树精,一个外表枯朽,暮气沉沉,好似骷髅一般的老者。
枯树精手忙脚乱地接过了那三块次品灵石,无限留恋地看了摊位上的几块的磷光石一眼,转身佝偻着身子离开了。
沈汝筝重新将灵石递给了胖摊主,看似无意间地问起那个枯朽老者的身份。胖摊主先是叹了一口气,接着缓缓道来,枯树精原本不是不叫枯树精,那是他的外号,至于本名反而不为人所知道了。
他原本是凡间一个国家宰相的儿子,天资聪颖,却自幼不喜读书,反而渴慕在普通人看来虚无缥缈的仙道。他的父亲自然希望他子承父业,享受荣华富贵,于是逼迫他读书,他自己却找个机会逃了出来,四海漂泊,希望可以得遇仙人,以圆他求仙的夙愿。
还真别说,他的运气还是真是不错,在外漂泊三年后,居然真的让他遇到了一个修仙者,那是浩然宗的一位长老。长老虽然看出他的资质不适合修仙,但是被他赤诚所感动,就勉为其难地收下了他。一开始有长老的照拂,还过得不错,但是时间一长,加之他的资质实在太差,自然是混得越来越不如意。
最后他离开了浩然宗,开始在各大门派设置的交易点留恋,自然是希望碰到好运改变他的窘况,但是几十年过去了,依然一无所获。最后听说蛮荒前线可能有机会,他不知道用什么方法就来到了这里,寻找他所谓的机会,可是依然一无所获。
说完了枯朽老者的来历,沈汝筝暗暗叹了一口气,不论在什么地方都有过得很惨的人,周天之下根本不存在什么天堂。在普通人眼中,他们修仙者过的无疑是神仙日子,认为只要跻身其中就可以逍遥自在,无忧无虑,但是他们哪里知道在修仙界混得很惨的人要比凡间那些不得意等人的处境更为悲惨。
沈汝筝在收拾磷光石的时候,无意间向身后看了一眼,发现那个枯朽的老人依然没有走开,远远地向这边望着,眼睛中满是不舍。
想了一下,沈汝筝将那些放进储物戒指的磷光石又拿了出来,自然那一块被晶菱确认有宝物的圆石则被他“无意间”落在了储物戒指中,由于那块圆石很不起眼,所有人都没有发现他的小动作。
接下来,他将那些磷光石当着众人的面悉数切开,都是空空如也,连一块值半块下品灵石的东西都没有切出来。
沈汝筝向两位摊主苦笑了一下,转身离开了,不过并没有直径离开,而走到了那个准备离开的枯朽老人的面前,掏出了一把下品灵石递给他。他这么做纯粹是想获得一个心安理得,虽然没有他出手,他也未必能够买走那些磷光石,但是毕竟他出过手,他总是觉得他和那块含有宝物的圆石还是有一线缘分的,好处似乎应该分他一些,自然一把灵石是肯定无法和那件宝物相提并论的,但是他知道这已经是他的极限了。因为他会给老者灵石的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还是他听了他的悲惨遭遇所致,如果换作另一个修仙者他是断然不会给他灵石的。
沈汝筝的举动让老者感激涕零,连声道谢,说什么也不愿意白白要的灵石,最后非要塞给他一本古旧的兽皮书。
漫不经心的看了看老者塞过来的兽皮书,很是破旧,不过还算完整。书的封面上是一支大手,从空中罩下,似乎要将一切都控制在手心,倒有一些不凡的气势。刚刚被那只大手激发出了一丝兴趣,但是书中的内容却给他兜头泼了一盆冷水,那些弯弯曲曲的线条组成的图案对他来说简直与天书无异。
就在他要将兽皮书扔进储物戒指时,他的眼睛中突然闪过了一丝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