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中的大人物
真的很幸福,我决定揭穿蒋超的真面目。爷爷的身体不太好又去疗养了。一段时间后,爷爷就回来了,可我感觉到了,这次回来的又不是真爷爷,我又偷偷的去疗养院查了,我没有再找到我的亲爷爷,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我的爷爷像袁林一样被害了。我不能再坐以待毙了,可我是个疯子,没人会相信疯子说的话。那天回来,我被蒋超发现了,他问我去哪了,我继续的装疯卖傻,他打了我,我哭,可我还得装疯卖傻,我只能这样。他只是狠狠地甩了一句,[你最好是真的疯了,否则的话看我怎么收拾你]我仍然装疯卖傻,我感觉我活的太累了,我想我爷爷,我还想死,可我太爱我的家人了,爱我的爸爸和哥哥,还有我那过门不久的嫂子,我要跟他们战斗到底。后来我的嫂子也像当初的袁林一样发现了这个秘密,可是她比袁林要聪明,至少她没有死。事情比我想象的要严重,我以为他们只是想要钱,人是贪婪的,yu望的诱惑一旦召唤你,任谁也无法抵制;他们想要的是洪家的一切。
嫂子被迫离开了洪家,让我伤心绝望的是,我的父亲被害了,我从他的床下发现了那份委托书,那份有20年管理权的委托书。我偷偷的交给了昆叔,昆叔和哥哥又把嫂子请了回来。我一直想找到他们迫害父亲的证据,我没找到,却被嫂子找到了。她找到了尸首,也成了杀人罪犯,就连哥哥也不信她了,她真可怜。
嫂子坐牢了,哥哥像以前一样又回到了那个木屋。我总是挨打,蒋超总是动不动就打我,还无耻的对我笑着说[不管你是不是真疯,我都不在乎了,你们家气数已近,什么都是我的了,你也是,我想要你就要你,想打你就打你],总算有一天,蒋超在打我时被哥哥看见了。哥哥一使劲把蒋超打晕了。我终于说出了憋在我心里好几年的话,我说了袁林的事,也说了爷爷的事,最后也说了嫂子是好人,不可能是凶手。他终于相信了我说的话,终于有人相信疯子口里说出来的话。哥哥只是沉默,不说话,可我知道,他很伤心。蒋超扭动了一下,有要苏醒的迹象,还没来得及睁眼,哥哥就抄起一个椅子砸死了他,所以,哥哥也坐牢了。嫂子出来了,我帮她逃离这个家后,也离开了这里,这里已没有我留恋的东西了。既然他们真想要我的家产,就都给他们吧!身外之物不强留。我到了一个精神病院做义工,也知道了那个假爷爷烧死的消息,报应啊!我向嫂子报了平安。我现在生活的很平静,只希望嫂子能和哥哥和好,希望生活中不再有阴谋与争斗。
洪赛尔:
在我与明玲倩认识的两年以前,我认识了一个女孩,那个女孩叫袁林,她把我带入了另一个世界,那是个幸福的世界。我把自己毫无保留的交给了她,交给了那个世界。我们有自己的树林,有自己的木屋,我们是那么的幸福。可我的父亲不喜欢她,我还是固执的让她跟我住在了一起,有一次我有事需要外出几天,就让她住在我家。可我回来后竟发现她遇害了,当时,我恨周围所有的人,尤其是我的父亲。袁林是我唯一的生命,他们却忽略了我的生命。那时,我回到了我们曾经生活的小木屋,我自闭,谁也不理,也不让任何人进我的小木屋,我们的小木屋。那段日子,我伤心欲绝以至失明。我每天除了在河边边流泪边回忆我们的过去,就是回到我们的小木屋和那些我们曾经养的小鱼,那些花花草草说话。我以为我一辈子都会这么过去,在回忆与封闭中过去。可是,我的生活在某一天又闯进了一个女孩,那个叫明玲倩的女孩,乐观且坚强。无意中,我明明发现她总是伤心,却让我一次次的听到了她的笑声。那时,我多想治好自己的眼睛,我想看到她是真的开心,还是在灿烂的笑声中流着伤心的泪。那一刻,我想治好我的眼睛,给她幸福。我如愿以偿的娶到了她,我们又回到了洪家。后来我就后悔了,我真不该把她带回去,我们应该守着小木屋,然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因为总是不是我忙就是她忙,我们总是见不到面。当我再回到家时,我收到了那份离婚协议书,我找到了她,她却跟我说了那么多狠心的话,还是笑着说的,她的笑在我眼里比哭还让我受不了。我打了她,我一定会受到诅咒的,我居然打了她。尽管我不相信她说的话,可我还是气愤到了极点,我控制不住自己。我又绝望了,比失去袁林时还绝望,尤其是我再次找到她,看到了她躺在另一个男人的怀里时。我觉得我们完了,走到尽头了,但我还是舍不得放手,我是那么舍不得。我又把她带回了洪家,带到了我身边。虽然一直在与她保持距离,可又想很近的接近她。明玲倩,我爱你,也恨你;发现父亲尸体时,我竟鬼使神差的说出不信任你的话。其实我知道你不是那种人,可你对我太绝情了。你伤害了我,我也想用另一种方式去伤害你,我想让你记住我,无论你将来在哪里,我怕你忘了我。你入狱了,我的脑子乱极了,我又回来了那个小木屋,好像去找些什么。现在我知道了,我是去找一些轨迹,和袁林的轨迹,和你的轨迹。最后,我又踏进了洪家,我看到了蒋超在打我妹妹,我气氛极了,打晕了他。我的疯妹妹跟我说了一些很疯狂的事,疯狂到使我想一头撞墙上撞死。原来一直都是我错了,我才是傻瓜,是疯子。妹妹比我正常多了,全家就剩我一个傻帽了。我知道了袁林死的真相,也知道了明玲倩的无辜以及为我们洪家所受的苦难。我竟然站在她的对面伤害她,讽刺她。我对自己失望了,我比废物还废物,我不但保护不了我的爱人,我的家人,我还伤害他们。最后,我打死了蒋超,我的怨恨太多了。进监狱前,我用尽了所有的办法,提供我能找到的所有证据把明玲倩保了出来,得到了只一点点地安慰。进监狱很久了,明玲倩总是要求来见我。其实我也想见她,可我对自己太失望了,我又害怕见到她。有几次我都打算去见她了,可我的脚,不知是心理障碍,还是哪根神经出现了问题,那只脚怎么都迈不出去,动都动不了。我只能让监狱的工作人员带张字条出去,想了很久,写了句,好好活着。我在里面生活的很平静,比任何时候都平静。我想就这么在监狱里一直生活下去,直到死去。闲的时候,还可以想想袁林,想想明玲倩,想想曾经属于我的幸福。
明玲倩:
我在走一条路,一条小路,一条只属于我自己的小路。路上的我很苍凉,我在路上叹息,有人听到了我的叹息,有人无视我的叹息。路上经常有一个小鸟在叫,它在替我荒凉的歌唱。我走啊走,走啊走,我看到了另一条路上陆续有人在跟我招手,然后跟我错过。我总以为自己是一个人,可总在这时,另一条路上就会有人陪我同行,然后又与我分离,两条路走向了不同的方向,越走越远。
我的妈妈,我的爷爷,小草,妙妙,大亮,凉皮,廖璀璨,兰玲,洪赛尔,木尔,等等等等,他们就是我的故事。他们一个个在我的身边停留,一个个又在我的身边溜走,他们不停的从我身边路过。我的生活孤独而充实,充实而落魄。我好像总怕别人伤心,当初我总怕廖璀璨因为我离开他而跟洪赛尔在一起,我伤心;后来看到他和兰玲在一起,又怕伤害兰玲,我伤心;再后来,怕洪赛尔有危险,我又伤心。我好像总在伤心,总在因为别人伤心。不知道会不会有人因为我伤心,也不知道这样的人多不多,存不存在。我一直在找归宿,在找属于我的归宿。我也想尽可能的把从我身边路过的人找回来。我去找洪赛尔,一次又一次的找他,他不见我,他不想见我,却让我好好活着。我去找妙妙,找大亮,可我再也找不到他们。最后,我去找兰玲,找廖璀璨,天啊,终于让我找到了。最让我感到幸运的是,我找到了我的归宿,那就是小龙、小凤和小虎。我坚信不幸终会过去,迎接我们的是美好的未来。
不再一个人,因为我有逝去亲人的呼唤
不再一个人,我有路过友人的陪伴,尽管有些已经离我渐行渐远
不再一个人,曾经我拥有过的爱人,我也占据过他们的心灵
不再一个人,我有周围空气的相随,还有花草鱼虫,天上彩虹的回馈
我感受到了清凉的风,摸到了化成水的雪,以及黑夜里所有生物的孤单
不再一个人,我有了生活的意义,小龙、小凤和小虎
安详的生活让我忘记了曾经所有的无助
我只想对着天空喊
不再一个人,不再一个人....
本节完
【吸血鬼的传说】
欧洲中世纪14世纪左右,教会公开对外承认确实有吸血鬼存在。
吸血鬼的起源,最早是在基督教《圣经》上出现的。其人物为该隐。相传,因为人类始祖亚当与夏娃受撒旦诱惑而吃下智慧之果被上帝诅咒并驱逐出伊甸园后。亚当和夏娃生下该隐与亚伯两个孩子。该隐是负责耕种,亚伯负责放牧。有一次,向上帝献祭时,该隐只能拿出了一些蔬菜和稻谷作为祭品,而亚伯却拿出了羊羔一类的肉类作为祭品。上帝惟独垂青亚伯的祭品,导致该隐的嫉妒并最终用石头砸死其弟弟亚伯。这一切都没有逃出上帝的眼睛,上帝唤该隐到自己身前。问其弟弟亚伯的去向,该隐谎称不知道。后上帝便将该隐所做之事一一道出并诅咒该隐:
“你做了什么事呢?你兄弟的血有声音从地里向我哀告。地开了口,从你手里接受你兄弟的血。现在你必从这地受诅咒。你种地,地不再给你效力,你必流离飘荡在地上。”该隐对上帝说:“我的刑罚太重,过于我所能当的。你如今赶逐我离开这地,以致不见你面。我必流离飘荡在地上,凡遇见我的必杀我。”上帝则对他说:“凡杀该隐的,必遭报七倍。”上帝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于是该隐离开上帝的米那,去往在伊甸东边的挪得之地。(摘自《圣经·创世纪》4章10至16句)
在圣经中的记载到这里就算完了,但是相传该隐后来流浪到红海附近,遇见因为不服上帝而跳红海成为夜之魔女的莉丽斯(也被人认为是撒旦的情人,地球上现在的恶魔大多是他所生)。他从莉丽斯那学会了利用鲜血而使用魔法和力量,加上上帝对他的誓约“不得杀他”所以就给了该隐永生的条件。而使用魔法和力量需要大量的鲜血。所以该隐就是如此成为了吸血鬼始祖(也有人认为吸血鬼始祖是指得莉丽斯)。顺便提一下,这里有个很好玩的事情,就是吸血鬼内部流传的预言之圣书《挪得之书》和《圣经》中记载该隐出没的地方重合。
成为吸血鬼后的该隐和莉丽斯生下拥有“最近乎神力量”美称的13个大加批判,从而成为论著间漫长激烈地争论。在这情况下,教会不可能保持缄默,塞农(Senones)修道院的院长卡尔梅(DomAugustinCalrnet)出了一本《论匈牙利、摩尔达维亚等地的附体鬼魂、被开除教籍人、吸血鬼及活尸》的论著。于1746年在巴黎出版,他的本意是驳斥吸血鬼迷信,但书中列举大量有关的例子,引起了人们的争论。
这种论著交战的结果只有两个:第一这类迷信过去在很多地区属于道听途说,而现在则广为人知;第二是所有人都接受了吸血鬼这个词,使“Vampire”得以系统地固定了下来。它的另几种写法是“Vampyr”“Vampyre”“wampire”以及拉丁文里的“Vampirus”。
另外,从当时开始,吸血鬼三个特征也普遍为人所接受:它是一个附体的鬼魂,而不是虚无的幽灵,也不是魔鬼;吸血鬼是在夜里从坟墓、棺材里出来吸食或人的血液得以延续生命的;吸血鬼袭击过的人,死后也会成为吸血鬼。
【吸血鬼不同的能力和特征】
没有影子:属于日耳曼文化的某些地区,人们相信吸血鬼是没有影子的,影子和映像都是灵魂的象征,因而吸血鬼没有灵魂就没有影子和在镜子里的映像。
长而尖利的犬牙:吸血鬼通常通过牙齿切入被害人脖子来吸取鲜血,有些在平时状态能隐藏该特征——这已经变成了吸血鬼最主要的特征之一。
能够变身为蝙蝠:目前吸血鬼总是和蝙蝠联系在一起,而且它们的周围通常有蝙蝠围绕,自身也能变成吸血蝙蝠。
以坟墓和棺材作为栖息场所:在白昼吸血鬼往往在棺材或坟墓里休憩,以尸体方式存在。只有在阳光消失后才活动。这是普遍的没有异议的吸血鬼特征,人们认为吸血鬼惧怕阳光。
其他特征:基于现代在艺术领域对吸血鬼的加工美化,它们还具备以下特征。
面貌英俊,体型修长高大,女的则妖娆美丽,它们往往有自己的城堡,而且本身是贵族。这是在中世纪几个历史人物为原形的基础上所衍生的。着黑礼服,并有外黑内红或全黑的披风和斗篷、皮肤惨白,嘴唇红艳,眼睛多为红色且发结很高。手指能变为坚硬的爪子。身体冰冷。有极快的速度,能飞行——有些吸血鬼通晓魔法,并具有不可思议的灵力。力量极大,除了致命弱点外不怕任何攻击,拥有不死之身。有着很高的智慧。
【吸血鬼的伤害】
早期的吸血鬼是纯粹吸取人血的恶鬼,类似于欧洲传说中的狼人。在中世纪以后,尤其是浪漫主义的兴起,吸血鬼因为其独特的存在方式而带有浓郁的性、****方面的色彩。其主要攻击方式为吸血,少数存在食人的现象。作为吸血鬼往往能诱惑异性并在不知觉中夺取对方的生命。
“他笑得很暧mei,把一只手放在我的肩上,然后紧抱我,用另一只手抓住我的胸脯。……
我吓坏了,但奇怪得很,我一点也不想反抗他。我怀疑,这是他向我下的魔咒。上帝啊!怜悯我吧!……
我越来越衰弱无力,几乎昏迷过去。我不知道这状况(吸血)还要持续多久……”
“有时候我觉得有只手,轻轻从我的脸滑到脖子。其他时候则是热情的嘴唇在亲吻我,越是靠近胸脯,就越是吻得长久而热烈,但到胸前就停止了。我心跳加速,呼吸急促到要停止,喉咙发出嘶哑的喘息,接着我感觉脖子被勒住,接着便失去了知觉……”
吸血鬼攻击时一般不会让被害人感觉疼痛,在很多吸血鬼作品里被害人(男女都有)很多以微笑幸福的表情成为它的食物。吸血鬼攻击的结果也不同,大致有以下几类:
纯粹吸血,被害人被袭击后一般不会死去,也不会变成吸血鬼,但会因失血而虚弱。此方式的衍生是有时候吸血鬼会将被害人的血液吸干而导致人因为大量失血而死去。
代身吸血:在与前一种方式相同的情况下,被害人还会在死后成为吸血鬼,或者如同病毒传播,被吸血鬼攻击的人会在短时间内变为吸血鬼。有说法说类似而成为的僵尸是比较低级的,缺乏自己智慧,成为单纯的嗜血疯子。
【成为吸血鬼的方法】
根据小说及电影:
一般说来每个凡人在死后都可能成为吸血鬼,尤其是被开除教籍的人、自杀者、暴死者、巫师、早夭的孩子、以及死后没有进行基督教葬礼的人,有些人是注定的,如出生时嘴里有牙齿,或头上有胎膜的人,眼珠颜色极深或极浅,长着红棕的头发,类似出卖耶稣的犹大,或者身上有红斑。吸血鬼本身也可以有后代,并且,上代的种种能力和特性都将被继承。
另一类说法是被吸血鬼袭击,就可以直接成为吸血鬼,并不断地蔓延——当然这些是属于比较低级的僵尸而已。也有通过特殊仪式,即签定所谓的魔鬼契约而将自己转为僵尸的做法。
最完美的一种说法是,吸取吸血鬼的血液,可以将自己变成吸血鬼,拥有强大而奇特能力的魔鬼。
【卡玛利拉六戒律】(密党所立)
第一戒条:避世
第一条传统是最重要也是最核心的血族戒律:避世。违反此传统的血族会受到最严厉的处罚,而整个血族也可能因此受害。
第二戒条:领权
中世纪以前的血族大多有自己的地盘,但当代的血族领域通常是指亲王的辖地。有些地方的亲王力有未逮,会将辖区暂时分封给长老们管理,这大多含有政治上的互动意义。
有些年轻的叛逆者会扭曲这项传统的原意,想要结党成派地形成地方势力。就像街头黑帮一样,这些小帮派常常彼此争斗。但只要他们不违反潜藏的戒律和亲王的号令,不让事情闹得太大,长老们并不会在这一点上加以过度约束。事实上,亲王通常会设法让这些街头帮派彼此不合,让叛逆的血族成员彼此压制力量。
第三戒条:后裔
这道传统中所谓的长老,本来是指自己的尊长,不过现在卡玛利拉通常解释为该地的亲王。也就是说,如果血族要创造新的血脉,必须徵得所属地亲王的同意。亲王对于新创造的血族,拥有绝对的处置权,他可以承认其资格、纳为己出、将其放逐或甚至杀掉。卡玛利拉赋予亲王这项权力,以控制叛逆者的数量。
第四戒条:责任
血族有义务全责照顾自己创造出来的晚辈,直到引介给亲王释放身份为止。在血族社会中,晚辈是被当作孩童一样的教导抚养,尊长必须尽力加以指导教养,使其成熟。一旦被亲王认可之后,晚辈便获得独立之身,拥有和其他正式血族成员一样的权利。当然,被释放的新血族成员如果仍从事一些“幼稚”的行为,便会受到其他血族的耻笑。新血族成员必须以能力证明自己的确有资格成为血族社会中的成人。
第五戒条:客尊
通常血族很少远行,但是只要进入其他血族的领地,便必须接受其统治。当代的的领地指的就是亲王的辖地,当血族进入某亲王的辖地时,通常必须晋见让其知晓。晋见的过程随不同的亲王而异,有些亲王要求正式的会面仪式,并且必须通报血脉身份,有些则以简单的方式互相认识。进入他人领地未通报的血族,若被发现,通常不会受到太大惩罚,只会被抓到亲王面前质问一番然后饬回。这项传统主要是为了保障亲王的统辖权,因此亲王在晋见之后,通常不会过度拒绝外来者,除非是恶名昭彰之徒。
叛逆者常不愿主动遵守这项传统。另外,Methuselahs也大多不理睬亲王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