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现场
死者是一名男性,白种人,年纪看上去在四十岁上下;他穿一件黑色的衬衣,外面披着件深棕色的夹克,下身着牛仔裤;他的手上戴着一副厚实的手套,双手之间还缠握着一根钓鱼线。 23US.最快
距离死者一米不到的地方就是一张书桌,此时,桌子的一角已被大量的鲜血所染,以这个“角”为中心,血迹成喷射状辐射开,并沾在了周围几乎所有的东西上……那些东西包括但不限于墙、地板、窗帘、桌面、桌子侧面、花盆等。
当封不觉看到那名死者时,尸体身下那昂贵的纯毛地毯已经被褐色的血液浸红了一大片,刺鼻的气息可说是扑面而来。
“嘿!姓封的。”警长见觉哥摆出了一副要动尸体的样子,“你该不会是想去动尸体吧?”
就算警长这些年来收了约翰不少好处,又因约翰在岛上的身份而对其区别对待,但警长仍然是有底线的,所以他此刻才出言提醒了一声,以免觉哥把指纹什么的留在现场。
封不觉当然也知道,自己并非警务人员,也不算尸体的里一直没有交代这事儿,那必然是因为我拖延症发作、迟迟没给他取名)的话,自己对觉哥道,“封先生……今晚的事,性质究竟如何,我想……现在下定论还为时过早。”他说着,又瞥了一眼自己的弟弟,“因为你是山姆的朋友、并且是一名侦探,而山姆又和这件事有所关联……所以我才让你看了现场……”
“你什么意思?”听见这句,山姆可忍不住了,他激动地插嘴道,“什么叫做我和这事有所关联?”
“哼……”约翰冷笑一声,望着山姆,“你觉得呢?”
“你是重要的证人啊,山姆老兄。”封不觉眼瞅着山姆可能要露马脚,赶紧出声抢道,“案件是在你和约翰通话时发生的不是吗?你的证词对于还原真相必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嗯……对哦。”经觉哥这么一提醒,山姆也发现自己差点儿就中套了,“我……可以作证。”
庆幸之余,他念叨了一句废话,算是给自己一定的时间冷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