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度
比如。周航之所以认为凶手的体型瘦削,是因为他熟知并且坚信体型与精神状况密切相关,因为周航发现身材清瘦或者是身体衰弱的人,更容易发生精神分裂的症状,周航断定凶手的身材瘦长,而且肌肉并不发达。如果周航将这一项自己的经验公布出去。恐怕现在很多五十岁以上的心理学家们,对这种理论会不屑一顾,但周航却发现这种理论很有用处,至少在对心理异常的凶手,做描述时是绝对有帮助的。
周航已经认定凶手是个瘦子的原因了,而这种结论他觉得是经得起推敲的。大部分患有精神分裂的人都会食欲不佳,他们经常不吃饭,因而导致了营养不良。心理状况也会在他们的外表上反映出来。
这种人一般都不太注意个人的卫生与整洁,再加上很难找到喜欢自己的人,所以大多此类杀手都是单身。依据上述理由,可以推断凶手的住所一定脏乱不堪。此外,军队一定不会接受这种生活混乱的人入伍的,所以周航和这个心理学家莫宁,都认为他没有服过兵役。
这些人在病情发作之前可能完成了高中的学业,但基本上不可能考入大学。即使这些人能够找到一份工作,大多也就是打零工或做佣人之类的活计,也可能去当清洁工,由于个性过于孤僻,他们连这种工作也不太可能做好,因此多数都是孤独的“避世者”,基本依靠社会救助金生活。
在心理侧写中,莫宁这个心理学家没有办法提供更加详细的意见或看法,这一点就表现出了他和周航的不同,因为周航相信,如果凶手有车的话,也一定是辆残破不堪、锈迹斑斑的破车,后座上堆满了速食品的残屑;当然,这个小子的房子里,也是类似的情形。再加上犯罪嫌疑人的生活很懒散,不可能开车到其他地方作案,所以周航做了个比莫宁教授,更加大胆妄为的推断,那就是凶手很可能便住在被害人附近,犯下这桩残忍暴行之后直接便回到了家里。
而且,周航还推断,这个小子很有可能是步行到达的犯罪现场,作案后又步行回家的。最后,周航近乎妖孽般的更加大胆的推断,凶手在一年之内,非常可能曾经去过精神病院。这些可都是莫宁这个心理学家的心理测写中,没有推断出来的。
不过现在周航要做的是往下看着这件案子的详细卷宗和发展过程,于是他叼着雪茄,再次往下细细看去!
鲁斯警探当时拿着莫宁教授做的,这些凶手的描述到附近的各处警局,让他们根据这些线索寻找嫌犯。而很多警察非常热心的提供线索,那可比现在的这帮警察的正义感强多了!而之后媒体对这个案子的关注度也渐渐升高,他们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谁杀了这个年轻的妇女?也就是乔治太太;还有一个就是更加难以解释的,为什么要杀她呢?
而在这之后的。案发四十八小时之内,各种线索不断出现。由于萨克拉门托是加州首府,而乔治太太一直在州政府工作,在案发当天,也就是星期一的上午,她没有上班,曾从家里步行到一家购物中心买东西。而且用支票付款后,再步行回了家。而凶手大概就在这时候瞄上了她,并尾随她到了家里。然后伺机犯下了罪行。这就跟周航的推断简直一摸一样了。
死者的母亲在案发当天下午一点三十分左右,给死者家打了一个电话,但当时是无人接听的状态。而过后的验尸官指出,死者乔治太太那时候已经死去多时。这时候,周航看向了验尸官的报告,说死者在死亡前,就曾惨遭多处刀伤的折磨。当然,这些情况都对新闻界隐瞒了起来。另外,当时负责侦办的警官,在新闻媒体上对公众发表声明说,凶手的衣服上,可能沾有死者的血迹。呼吁民众发现可疑情况后,立刻打电话报告警局。周航看到这里有些嗤之以鼻,因为他的预感很不妙!
仿佛是为了证明周航的是对的,卷宗接下来,到了星期四这天。也就是案发的法可言,他不会想到隐藏线索之类的事情。因此可能在自家附近便丢下了这辆车。另外莫宁也开始肯定凶手是个蓬头垢面、不修边幅的家伙,当然,他的住所也一定凌乱不堪。莫宁还是很厉害的,用周航的话讲,叫有两下子!他告诉鲁斯警探,凶手应该有恋物癖,他曾经在附近偷窃过女士内衣之类的东西,如果抓住了他,他们就能发现这家伙的作案方式,并能发现他童年时期一定遭受过不幸。因为他这种恋物癖患者,偷的不是珠宝首饰之类的财物,而是女性的衣服,通常是为了借助这些东西手yin来达到性满足。
按照这份新的心理侧写,超过进七十名的警力进行了排查工作,主要是在弃置车辆方圆半英里的郊区范围,进行地毯式的搜寻,这是一次大规模的捕猎行动,无论是住在自己家里,还是住在出租公寓里的人,甚至路边行人都被盘问,看他们有没有见过一名衣衫不整的瘦弱青年。很快,在离弃置车辆不远处的一家乡村俱乐部里,又发现一条狗中弹而亡,身体也被人取出了肠子,因此搜索范围又缩小了。
卷宗显示,经过排查,警方发现了一些线索。有两个人好像看到了那辆厢型车,在自家附近急速驶过,但他们只能记起开车的是一个白人男子。后来又有一名近三十岁的妇女,向警方报告,就在乔治太太被害前的一两个小时左右,她在购物中心,看到了一个从高中就认识的男青年,而这家购物中心,正是乔治太太遇害前去的那一家。
这名妇女说她被这个高中同学的外貌吓呆了:蓬头垢面,骨瘦如柴,汗衫上沾满了血迹,嘴角布满黄色的痂,双眼塌陷.。那个男子抓住乔治太太的车门想和她攀谈,但她赶紧开车逃跑了,后来她听到警方呼吁大家留意衣衫上沾有血迹的男子时,就向警方报告,她告诉警方这名男子叫伏尔泰#蔡斯,在一九六八年就毕业于,她上的那所高中。
警方得知这个线索的时候,已经是星期六了,按周航的看法,效率不可谓不高!这才几天啊?一共才五天!伏尔泰的住所,离弃置的厢型车只隔着一条街,距离那家乡村俱乐部大约一英里,距离购物中心也是大约一英里。警方立刻派人在他公寓附近监视,等着他外出。周航在卷宗后面还发现,其实,当时一共有六名犯罪嫌疑人,这个伏尔泰只是其中一个。
后来警方往伏尔泰的住所,打了个电话,但无人接听,到了午后,监视的警察不想再守株待兔了,打算用个计谋诱他外出,但他们也知道凶手有一把点二二口径的手枪,而且非常的凶残,所以警察也是十分谨慎的。一名警察到公寓管理员那里装作借电话,另一名警察则从伏尔泰家门前走过,很快里面的伏尔泰发现了警察,他夹着一个箱子开门走出来,向他的货车走了过去。警察立刻便看见了他,这正是他们要找的人,于是一拥而上要逮捕他。
周航看到了这里,虽然还不明白胡蝶给自己这份卷宗是什么意思,但一定有所用意的,胡蝶这个人,在某种角度来说和周航很像,因此他不认为她是在做无用功!所以周航继续吸着雪茄,看着屏幕。
这个小子在警察逮捕他挣扎的时候,腰间就别着一把点二二口径的左轮手枪。拘捕行动中,他试图把背包里的东西藏起来,那就是桑姆的皮夹,另外他腋下的箱子里也满是血迹斑斑的袋子。
伏尔泰的货车就停在他家附近,这是一辆十几年车龄的老爷车,基本没有做过保养,里面堆满了报纸、啤酒罐、牛奶瓶和袋子,另外还有一个上了锁的工具箱和一把十二英寸长的屠夫用刀,车里的这些塑料袋也明显血迹斑斑。
警察进入他的公寓搜索时发现,屋里果然脏乱不堪,乱放着一些动物的颈链,三个沾满血迹的餐具旁还有一份报纸,上面有乔治太太谋杀案的报道。整个屋子里到处都是脏衣服,有些也有血迹。冰箱的盘子里装着一块块的人肉,甚至一个容器里还装着“人脑豆腐”。在厨房的柜子里,有几把从乔治太太家偷来的刀子。墙上的月历令人生畏,乔治太太和艾达太太惨遭毒手的那两天,都被凶手标上“今天”两个字,除了这两桩本月下旬发生的惨案外,凶手还在一九七八年另外的四十四天标上了“今天”两字。如果此案未破,是否又得添上四十四桩谋杀呢?看到这里。周航的心情,正像卷宗中,鲁斯警探在后面的感叹:“谢天谢地。我们不必知道了!”。警方确认这个伏尔泰就是凶手,他所提供的证物和证词足以证明这一点。而后所有人对联邦调查局及时破了案感到欣喜,也正是因为此案。认识到心理侧写的巨大帮助。事后有些人说正是靠着这份心理侧写才逮到了凶手。不过周航还是认为,这不是实际情况,抓住真凶靠的是舍生忘死的警察、热心提供线索的民众,以及一点点运气,莫宁的心理侧写只是一种调查工具,能缩小寻找嫌犯的范围而已。当然,如果问莫宁的工作对逮捕伏尔泰是否有助?答案是肯定的,对此莫宁教授应该自豪。但是凭莫宁一己之力能逮住他吗?不能!在周航看来。这个案子证明了莫宁的心理侧写比较准确,但此案对莫宁而言还有两层意义。首先,也是最重要的,如果没能及时逮捕凶手,伏尔泰肯定会继续杀害别人,所以莫宁很高兴警方在自己的帮助下抓住了他;再则,因为凶手的特征和莫宁做的心理侧写非常吻合。使得行为科学调查组的威望大增,从而奠定了,本州行为学科的上升期!大家也都愿意向警察提供更多信息,因而在命案现场,警察能更加准确地找出凶手遗留的蛛丝马迹。这也就使这门学科更趋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