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是美翻了
艾丫丫:“真的吗?到时候我就可以见到你本人了!大神呀!”
一般在文学网站里混的久的,有些成绩的作者都会被新手称之为“大神”。每当被这样称呼的时候,如初总是失笑,有些微 :“我不是大神。”
不是谦虚,是她真没到那种境界,在她的眼底,只有能称的上是作家的人,才是所谓的“大神”吧。
“只如初见”是她在网络上的笔名,高三毕业接触了电脑之后,她便开始在网上发表小说,这个名为“HJ文学网站”是目前国内中文网最大的文学网站之一,相比较其他网站来说,它的流量和人气方面都很强大,犹记得如初最开始选择这个网站的时候是因为它的页面是红色的,醒目的红色,却不会给人刺眼的感觉,反而流露出淡淡的温馨。再过几天就是HJ十周年生日,HJ在那天会举行一个晚宴,说直白点就是作者之间的交流会。
如初虽不是个喜欢到处乱跑的人,但觉得去参加开阔眼界也是挺不错的,何况HJ公司就在B城,从学校出发也就一个多小时,挺方便的。
移动鼠标,电脑屏幕上的箭头点进了一个小说网站的页面,屏幕上很快的就显示出了“只如初见”的专栏。如初将WORD文档打开,将事先保存好的稿子复制进专栏,然后开始上传文章。
每天都更新文章对于她来说已经是一种习惯了,相对于以前每次投稿都要用笔和纸一个字一个字的写下来,网络投稿的确是方便多了。
去了责编何默专门为作者创建的群里,确定了去的名单和联系方式,如初就关了电脑,抱了书开始复习英语。
几分钟后,她收到了一条手机短信,是责编发过来的:记得要穿晚礼服。
如初当下就后悔了自己的决定,晚礼服……买的话最少也要几百块,租的话价钱也不便宜。对于一向节省的她来讲,是没必要的破费。她想了想,决定明天跟责编说一下,自己还是不去了。
结果不但写的漂亮并且是HJ唯一的一个男性大神作家,如如初所想,能被她称之为作家的人是真的大作家。他的书一经上市就被抢购一空,虽然只出了两本书,去在三年内,一百零一次断货补货,获过无数次与文学有关的大奖,是目前数百家重要媒体争相报道,数十家出版社出高价购买他的小说版权,国内有名的电视台抢购他的影视版权的最有人气作家。
对于他的身份,大家更是浮说云云,有人说他是海归,也有人说他是某某集团的大少爷,被送到国外去进修。更多的是描述他如何如何让英俊才情,甚至网上很长一段时间都在疯传他的假照片。最终这些疑问,都是他在微博中亲自澄清,不得不说的是,他第一天开微博,粉丝就突破一百万。
如初便是其中一个,每天在睡觉之前看看他的微博有没有更新几乎是她必做的一件事,就像以前每天放学无论如何都要去河边呆上几分钟,偶尔因为时间不够,往河边经过都算是好事。
蒋生的资料以及QQ号,何默是有的,群里也有不少网络大神级别的人偷偷的去要过,不过听说他设置的是“拒绝任何人加为好友”,任是大家对他有多好奇,也难免作罢。毕竟跟喜欢一个男人来说,自己“作家”的名声也是很重要的。
如初也做过相同的事情,并且同样被拒绝。不同于别人的是,她还做了件更傻的事情,那就是写邮件给蒋生。
那大概还是上个学期的事情了,至今她仍旧没有得到蒋生的回复。
心里不是没有失落过,但相比较单纯的只是“追星”来说,正视自己的目的,她觉得她是能够理解蒋生的。
所以这一次宴会,就算是把她这些年存的稿费全部败了,她都要把自己打扮的最美,以最好的姿态去博取他的眼光。她始终都相信,只要是男人,就没有不喜欢美女的。
“喂,美女,发什么呆呢?今天不要复习你的宝贝英语啦?”
如初回神,就看见同寝室的蒋丝站在她身边,她穿着蓝色的吊带,吃着追求者送来的香蕉,还不忘记分她一根,淡黄色配着水蓝色,像极了她给人的气质,充满了青春的朝气以及色彩鲜艳的明媚。不同于如初的清纯,她是热烈的,张扬的,拥有火爆身材并且从不掩饰自己身材极好的妖娆女子。
凡是在B大里,众人皆知,233寝室住着的中文系的两大才女简直是这世界上的极品,不但非常的有才气,还是名副其实的超级大美女。
如初灵光一闪,看着眼前的蒋丝道:“丝丝,有认识开婚纱店的老板吗?”
蒋丝是地道的B城人,身边的朋友多到数不清,各行各业的,就连商场精英都不放过。如初一开始还没想起来,此刻她活生生的人就站在她面前,她才想要是蒋丝认识的话,也许能算便宜一点,节省一些钱。
结果,蒋丝自然是认识的,只不过她除了帮她租到了一件极其漂亮高贵的礼服之外还没收她的钱。
如初知道蒋丝的性子有北方人的豪爽,对朋友更是无话好说的好,可她虽然算不上很有钱,也不至于真穷到连一套礼服都租不起的地步,何况她也不是那种喜欢占小便宜的人,所以在参加晚宴的那天,偷偷的将三百块钱租金压在了蒋丝的笔记本底下。
临走的时候,她检查了自己的袋子一遍,看看是不是有东西忘记了带。
B大离HJ公司是有一点距离的,她原本是想在寝室换好礼服直接去的,可是又觉得那样太招摇,直接打的的话她嫌太贵了,但总不能穿着礼服坐公交车吧,所以她便打算带着礼服到了现场再换。
结果……
到了现场,没有换礼服的她就让HJ公司的所有编辑当场看掉下了眼球,待到责编何默亲自带她去换衣服出来的时候,直接震翻了宴会所有人。
用责编何默的话来说就是:“凡是我见过的比较有名声的作家真的长得都挺抱歉的,可是初初,你真的是美翻了,我都不敢相信世界上怎么会有长得这么标致的人儿。”
如初一向被人赞叹惯了,但是面前何默,还是有点不自在起来。
她的礼服是一向有“时尚女王”的蒋丝帮她挑选的,有些类似婚纱,但没婚纱那么的夸张,蕾丝一向是女生的最爱,加上她的衣领子和裙摆上都是贴上了碎乱的钻石,特别的闪亮有气质。如初一直都是留长发的,因为经常把头发盘起来所以散开的时候会带着自然卷,更衬出了她女神般的典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