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商贾 集结兵势
裴旻其实最后一句话是多虑了,主要是他在二十一世纪见多了崇洋媚外的二五仔。那些二五仔总觉得老外的什么东西都是好的,就算是月亮,国外的也比中国的圆。作为一个有着点点愤青思想的少年,最看不惯的就是那种对老外谦卑的跟奴才一样的中国人。
但是他忽视了现在是唐朝,中国最伟大的朝代之一。在这个时代,中国不论经济文化、艺术医学、工业科技都屹立世界之巅,无可比拟。相对之下,西方的另外一大帝国阿拉伯,除了军事能与大唐相比,其他的几个方面完全不在一个档次,。
作为唐人,不论是官员百姓都有着一股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将自己视为天朝上国,而天下诸国为四夷。在这个时代只有崇唐思想,完全不存在什么崇洋。
鲁钰身为州府长史,兰州法,但每一人身上的那股勇悍杀伐之气,却明显可见。这种在死亡线上挣扎的群体,他们散发的气质,与常人有着明显的差别。在他们中原这种雇佣兵并不常见,可是在西域在阿拉伯、拜占庭这些地方,雇佣兵是非常常见的。他们依靠勇力,以战为生,活着的时候有钱有酒有女人,死了就是腐肉黄土,连埋葬之所都没有。
毫无疑问的是这些在死亡线上搏杀的雇佣兵很强,每一个人都有着超凡的单兵搏杀能力。
裴旻领着五百五十一名雇佣兵回到了金城南城门的瓮城,杨云已点了八百骑兵,倒不是找不出善骑的兵卒,而是实在凑不齐千匹战马。
裴旻综合了一下手上因有的资源,将八百骑兵裁减至四百,剩余的四百匹军马分给没有马匹的雇佣军。两相一混合,即形成了他当前拥有的最强骑兵战力:一百六的豪门护卫,四百金城骑卒,五百五十一名雇佣兵,一千二的兵势。
“足够了!”
裴旻看了看时间,心底估算着吐蕃先锋骑兵的速度,笑对杨云道:“三千吐蕃先锋骑,可敢随我去将他们灭了?”
杨云有些惊惧,但见裴旻年不过弱冠,地位又远在自己之上,他尚且不惧,自己还有什么好怕的,高声道:“有何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