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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巅峰之作(1 / 1)

巅峰之作

裴旻听了恍然,他就觉得今日见李白施展的剑法,与他的有几分相似。

原来是根据自己在石堡城上所题的那些字的意境中领悟出来的,就如当初自己领悟草圣剑一般。

李白在剑术上的天赋,可不逊于公孙姐妹。

见李白如此高看自己,裴旻也来了兴致,让下人将案几上的酒食移至一旁,笔墨纸砚通通摆上。

李白兴致高昂的说道:“白来研磨!”

王之涣也来到了一旁细看。

无独有偶,他王之涣也是因为看了石堡城的题字,这才改变心中想法。

对于裴旻的楷书,也是极为推崇,能够近距离的一睹裴旻书法,是一大乐事。

李白熟练的研好墨汁。

裴旻已经开始酝酿情绪:书法是一门学问艺术,唯有将自己的感情带入,才能发挥最佳的水准,就如当初观黄河长江豪迈而书的张旭。

李白这一首《胡无人》,从文学角度分析与李白的其他诗句比起来,算不上什么佳作。

但是这首诗却是裴旻的最爱之一,仅次于《将进酒》。

原因无他,就如岳飞的《满江红·怒发冲冠》一样,《胡无人》充满了激励,让人读之热血沸腾,心中自有豪情。

能为这首诗书写,裴旻也深感荣幸,力求以最佳的状态,书写一篇,流传后世。

《胡无人》全诗可分为三段。前六句为那么密集,亦不似匾额那般宽松,要兼顾两者之长。

第一段裴旻以大字的手法来写,沟壑出了圆润、娟秀、挺拔、整齐,而第二段采用的是小字的手法,雄壮、厚重,运笔时用藏锋,收笔时用回锋,写出了暗藏的杀机。

这第三段裴旻竟然将大字、小字的写法融为一处,撇笔用尖锋,收笔用回锋:捺笔瘦而收笔肥,点欲尖而圆,挑欲尖而锐,弯欲内方而外圆。

这种独特的书写手法,非但没有显得任何不适,反而将大字、小字的特点都描绘而出。

这唯有将楷书研究深入骨髓,才能掌握的独特手法。就如当年王羲之号称天下第一行书的《兰亭集序》那二十一个之一样,二十一个之,二十一个不同的写法,可谓极高境界。

短短一首诗,裴旻居然运用了三种书写方式,将整首诗的三段不同的风采完全衬托了出来。

在看整篇字,笔笔不同,而又协调一致,一竖字写出来,错落有致,却又一直在一条线上,行气自然贯串,望之如串串珍珠项链,神采飞扬。

裴旻如有神助的收回了毛笔,看着自己的杰作。

徒然明白了张旭当年写《秦王颂》的感觉,这篇《胡无人》是他凭生力作,超凡的水平发挥,将会是一篇极难超越的典范。

甚至让他产生一种错觉,这字不是他写的,而是神仙上了身。

“太完美,太妙了!”

李白甚至不如何来形容裴旻这片力作,最终感慨道:“唯有国公字,方衬这首诗。”

王之涣动容道:“国公楷书居然功底至此,足可以欧阳虞褚相媲美也!”他说的是唐初三大家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

如视珍宝的看着自己的杰作,裴旻笑道:“除非某书法有脱胎换骨之精进,不然此生再难出如此佳作。”

不等墨迹完全干透,李白抢先一步将字帖抢在手上道:“谢国公赠字!”

裴旻笑道:“又不跟你抢,待我拓写一份,这原稿送你便是了。”

李白这才小心翼翼的重新摊放案几之上。

王之涣也道:“既要拓写,也赠予属下一份吧。国公此书,必将名垂青史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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