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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至少证明,我很喜欢你的身体1(1 / 1)

至少证明,我很喜欢你的身体1

在云歌看来,白泽一直都是这样,时而很讨厌她不愿意搭理她的样子,时而又像一个阳光大男孩,对她笑得好看。

她也不愿意去想为什么,太伤脑筋了。

白泽上前,把主唱手里的麦克风给抢了过来。

主唱是主题公园的举办者特地请来的歌手,愣愣地看着眼前的突发状况,还没来得及搞清楚突然冲上来的两个人是自己的队友还是……

对于白泽这种明抢的行为,云歌要不是想豁出去真的好好疯一场,她一定会捂脸装作不认识他!

而还在继续疯跳的人们也是压根没发现白泽和她是不速之客,继续跟着现有的音乐一边跳一边闹,气氛特别的欢快。

主唱愣在一边,搞不清楚状况,白泽已经举起麦克风拍了拍,瞬间天王的气势就出来了,对着麦克风喊了一句:“MUSIC!《伤心的人别听慢歌》!”

身后伴奏的乐队愣了愣,同样是不知道什么情况,还以为主办方又请了一位歌手?

这也是一支专业的乐队,基本上什么歌都是信手拈来的事,几秒之后,不知道是谁带了头,音乐瞬间换了一个调调。

“你哭得太累了

你伤得太深了

你爱得太傻了

你哭得就像是末日要来了

OH!

所以你听慢歌

很慢很慢的歌

听得心如刀割

是不是应该换一种节奏了

不管了不想了不等了不要不快乐

伤心的人别听慢歌

人生分分合合

爱情拉拉扯扯

一路曲曲折折

我还是期待明日的新景色……”

云歌不得不承认,这首歌太应景了。

白泽他是故意的吧……为什么偏偏选了这一首呢?

白泽的声音很好听,他那略磁的嗓音唱出来的歌别有一番风味,他靠的不只是脸,还有实力,独特的嗓喉,以及对粉丝来说独一无二的魅力笑容和亲和力。

天王毕竟不是白当的,只一会儿,他就能控制住全场的节奏,带动现场的气氛,跟着他一起疯狂唱跳。

这首歌的普及度也很高,会唱的人很多,大家又唱又跳,现场听到的都是欢乐的声音。

云歌顿时觉得自己肤浅了,以前她对这些偶像不感兴趣,正是因为觉得他们没有实力,只靠脸蛋吃饭。

可现在才发现自己错得有多么的彻底。

白泽不止有实力,还是很强、名副其实的实力。

若不是他有实力,唱出了她心中的感觉,引起她的共鸣,自己又怎么会听着节奏这么快的歌,却依然听得心如刀割?

白泽当了天王那么久,台风自然是不用说的,和台下的观众互动完全是小问题,看到站在一边静默不动的云歌,向她伸出了手。

那时候,云歌只有一个字的反应:疯!

对着白泽,眼角依然还有泪光的她笑了出来。

可能是从小学钢琴的缘故,云歌的音感很不错,音准很好,这歌她听白泽唱到副歌部分,就已经能跟上节奏了,两人合唱完全不是问题。

所以有的时候不得不承认天分这东西,不是她不感兴趣,而是她感兴趣的一学就会,没有挑战的兴奋感,原本感兴趣的也就变得不感兴趣了。

从这点上来讲,她和赫里斯是一样的,只是赫里斯的天分可比她要高许多。

白泽很能蹦 ,肺活量很高,怎么跳也不见他有喘,唱歌依然四平八稳。但云歌不一样,她这是第一次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唱歌,有点小紧张不说,身体各处也还有些疼痛,大脑更是有点受不了这么闹哄的现场,她想就坚持唱完这首就好了,随处蹦达这么急需肺活量的技能,她就不使用了。

白泽唱得好,现场气氛也就带动得好,唱完一首,底下不停地喊着“Encore!Encore!”。

这个时候即使现场有白泽的粉丝,觉得他的声音和台风太像自己偶像的,也绝对想不到,偶像还就真的站在台上。

谁能想像平日里阳光帅气的偶像会变得这么……丑?

云歌已经不行了,唱完这首之后已是大气都喘不过来,捂着自己的肚子哭笑不得地对白泽摇头又摇手。

累,可是她快乐。

什么烦恼都不用想。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好久没有这么快乐过,大哭大疯大笑。

她忽然间觉得,这才是青春。

她过去的二十几年都白活了。

白泽没有停下这种快乐感,应众人的要求,也是为她,这一次换了一首真正快乐的歌,是他自己新专辑里的主打歌。

这首歌一出底下就燃爆了,他们大概想不到有人能把白泽的新歌学得**分……哦不,十分相像?

云歌这时才明白,白泽的粉丝遍布各地,这最新的主打歌,商业SHOW都还没有唱过。

风娱的人要是知道他在这里免费唱……

云歌觉得风娱高管一定会马不停蹄地冲过来掐死他的。

这里完全成为了白泽的个人演唱会,只不过一会儿的时间,这里附近的人都被这边的歌声和热闹吸引了过来。

云歌站不住了就干脆席地而坐,她和很多粉丝一样,认真地听着他的歌,心里徜徉着快乐。

云歌已默默地做了一个决定,她从未做过任何偶像的粉丝,而从今天起,她要成为白泽众多粉丝中的一枚小粉丝。

他的歌他的声音,真的能让她快乐。

白泽毕竟不能真的唱太多了,一个人的台风,声音,和唱法,如果没有刻意去改变的话,是很容易被认出来的,更何况台下还有那么多他的铁粉。

一次可以是偶然,二次是巧合,三次四次五次……难免会有人怀疑。

白泽也深知这个道理,所以戛然而止,在被众人围堵之前,抓着云歌逃之夭夭。

因为云歌已经玩不动了,他们也就没有继续在主题公园逗留,白泽开着他那辆兰博基尼,驶出了市区。

就连开去了住户渐渐少去的郊区,云歌也不曾问过他要带自己去哪里。

车辆少了之后,他开始飚车,车速飙到了220。

换了是从前云歌一定会大骂他是疯子,可是今天例外,这么快的车速非常合她的意,车顶打开,风从脸上吹过,大喊刺激,一边又一边地大声喊,将心里的不痛快通通喊出去,别提有多畅快了。

就算是眼泪,也能在一瞬间被风干,悄无声息,谁都不会发现。

“我很快乐——WOW——”

如果不是一直跟她在一起,白泽会以为她喝酒了。

这不是靖云歌,至少不是自己所认识的那个靖云歌。

她究竟怎么了?

他想问,可话到嘴边又吞回去。

她曾说过,她的事不关他的事,问了也是自讨没趣吧……

“真土……”于是他嘲讽了一句,算是回应。

“白泽——谢谢你——你今天让我很快乐——”

“吵死了!我不是聋子,听得见!”

云歌像是恶作剧完了之后,哈哈大笑。

“靖云歌,问都不问就敢坐上来,你就不怕我带你去人烟稀少的地方,然后强了你?”

“不用强!”云歌说着,拿出了之前他给自己的金卡,晃了晃,“金主!你忘了你给我钱了!我是你的了,你忘了吗?你想怎么样,我都会配合你的!我不再是何凌霄的了,我是白泽的!”

车速渐渐地慢了下来,最后停在了路边。

不知是不是今晚的月光太皎洁,能清晰地看见白泽的脸色并不太好看。

“你说什么。”

“钱啊,换主了啊——唔——”

正在疯疯癫癫地说着什么的云歌,忽然之间被白泽摁在了座椅上。

他是什么时候解开安全带的,她不知。

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出现在自己眼前。

“靖云歌,你再说一遍。”

云歌看着他,镇定地说道:“钱,你给我钱,我是你的了。”

“为什么这么糟蹋自己!”白泽几乎是吼出去的,他在怒,并且是非常愤怒的状态,“钱……钱……都是钱!你难道要为了钱把自己的灵魂都卖了!那个骄傲的靖云歌呢?!何凌霄他不爱你,你就这么糟蹋自己,你的尊严呢?!”

“我知道他不爱我!”云歌顿了一下,声音带着一丝抖,喊了回去,“所以我不是已经在强迫自己忘记了吗?你知道什么?喜欢一个人是一瞬间,忘记一个人却如抽丝,我正在一点点地抽啊,化茧成蝶也要时间啊,你干什么逼我!”

她正是以为白泽不了解自己,当他是一个陌生人,她才敢将憋在心里的话肆无忌惮地喊出来。

换了在任何她熟知的人面前,她都不会这样。

“我不知道……”白泽惨笑,“没有人比我更知道这种感受!我会不知道!”

云歌心里难受,被白泽的话刺激得更甚,别扭地看向了别的地方。

“我没逼你!是你自己在逼你自己!你以为让我上了你,你就能忘记何凌霄了吗?你不把心掏出来让那个人踩得粉碎你就不知道疼!你以为你能忘记!”

“我怎么不知道疼了?我很疼,我浑身上下都疼!”云歌喊着,眼泪已经汹涌出来,“我没了宝宝的时候你看见了吗?他强我的时候你看见了吗!你怎么就知道我不疼了!你混蛋!你凭什么说我不知道疼!你凭什么说我不能忘记!混蛋……都是混蛋……”

“我没了宝宝的时候你看见了吗?他强我的时候你看见了吗!你怎么就知道我不疼了!你混蛋!你凭什么说我不知道疼!你凭什么说我不能忘记!混蛋……都是混蛋……”

越是心虚的人,就喊得越响亮,越想证明自己。

一旦被触及某根弦,知道自己被质疑,就会比任何时候都要激动。

她不是因为白泽冤枉了她,而是怕自己真的被他说中,伤疤没好就已经忘了疼。

她怕,怕自己不争气,怕自己太懦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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